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
更正公告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
更正公告
2015-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因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上述公告中“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中第一项议案的名称出现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现更正为: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已披露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