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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15-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69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甲方”) 拟筹划以自有资金收购非关联方房地产股权资产事项,由于此次拟收购资产的金额较大,该收购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日起停牌。

      2015年10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中山国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国富”或“乙方”)签订《丰盛胡同项目收购合作意向书》,公司有意收购具有开发建设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危改西区D、E地块权利的北京万联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而中山国富作为项目公司唯一指定的项目收购公司北京方圆中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公司”)的大股东,目前已全面负责丰盛胡同地块项目的收购工作。上述拟收购资产的总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本意向书签定后公司需提供合作保证金人民币一亿元,同时公司与中山国富对项目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在满足与项目方彼此的资格审查和收购意向后,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再共同与本次项目收购的所有交易对方协商是否正式签署相关的权益收购协议。

      如尽职调查、资质审核后,甲方决定退出合作时,则乙方应通知律师事务所退还所有的甲方合作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在正式签署相关的收购协议前,如因甲方资格或资金等原因不能顺利继续,视同甲方自动放弃收购,双方及时清算,乙方另找合作伙伴,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鉴于目前上述事项目前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70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订<丰盛胡同项目收购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公司有意收购具有开发建设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危改西区D、E地块权利的北京万联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而中山国富作为项目公司唯一指定的项目收购公司北京方圆中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公司”)的大股东,目前已全面负责丰盛胡同地块项目的收购工作。上述拟收购资产的总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7亿元,本意向书签定后公司需提供合作保证金人民币一亿元,同时公司与中山国富对项目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在满足与项目方彼此的资格审查和收购意向后,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再共同与本次项目收购的所有交易对方协商是否正式签署相关的权益收购协议。

      详见公司2015年10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临2015-069号)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同意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所形成的授信金额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金额,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门市东华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该笔授信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物担保。

      详见公司2015年10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71号)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71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银公司”)。

      ● 担保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事项仅为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且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做出授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银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金额,本次主债权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6.5%。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门市东华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广东省富银公司的该笔授信金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物担保。抵押物为江门市东华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住宅及商业用地(权证编号:粤房地产权证江门字第0111022704号、江国用(2014)第301200号)。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具体按A2014044011103号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建筑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注册资本108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93,126,097.76元,净资产为:135,024,865.33元,净利润为1,892.28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富银公司100%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44,051,961.09元,净资产为: 1,099,318,920.66元。因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富银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365万元。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1,375万元。除了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12.5亿元借款以外。其余全部是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加上此次担保后,公司累计为富银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365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375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6.81%。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