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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9 股票简称:天利高新 编号:临2015-019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由陈俊豪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蓝德精细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5-0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21)。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天利高新 股票代码:600339 公告编号:临2015-020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蓝德精细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德精化”)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2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新疆蓝德精细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德精化”)拟在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独山子支行提供25,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担保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蓝德精细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陈科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润滑油、精细石油化工产品、化工材料、橡胶、塑料原料的生产、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汽车、场地及设备的租赁;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蓝德精化资产总额为84,785.57万元,负债总额为62,153.79万元,净资产为22,365.5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125.52万元,净利润-3,978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蓝德精化资产总额为82,946.25万元,负债总额为64,890.03万元,净资产为17,778.12万元;2015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72.82万元,净利润-4,587.45万元。

      蓝德精化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5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疆蓝德精细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独山子支行提供担保总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蓝德精化提供2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贷款主要用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符合其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天利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5- 021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6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6日

      至2015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上述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5年11月3日—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天利高新证券部

      联 系 人:唐涛、肖艳、陈如华

      电 话:0992-3655959、0992-3877088

      传 真:0992-3655959

      邮 编:833699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