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七)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系统维护升级的公告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  
    2015年10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2版:信息披露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七)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南方丰元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系统维护升级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2015-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5-76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7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8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5-77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

      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金环”)系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与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特纤”)签署合作协议书并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经合作方新疆特纤与本公司协商,拟解散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对恒天金环进行清算。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并注销参股子公司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恒天金环终止经营,依法进行解散清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解散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清算解散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清算解散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注册号:420600000304614

      (三)住所: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陈家湖

      (四)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东兴

      (五)注册资本:肆亿圆整

      (六)实收资本:贰亿圆整

      (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八)经营范围:莫代尔纤维的生产、销售;功能性纤维素纤维、粘胶纤维、粘胶纤维原辅材料、化纤浆粕的生产、销售;莫代尔纤维、功能性纤维素纤维、粘胶纤维的深加工;纺织品及纺织品原辅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截止2015年9月30日,恒天金环总资产40468 万元,净资产40385 万元,2015年1-9月份恒天金环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1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解散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散清算的企业自设立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对其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最后以清算报告为准。

      预计上述企业本次解散清算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发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 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5-78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

      子公司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20日,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与香河金源诚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金源”)共同在香河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2015-7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取得了《中标通知书》。同日,双方签署《香河东华纸箱厂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将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对竞得地块实施开发建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京汉置业以现金方式出资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90%。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5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一:

      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汉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出资方二:

      名称:香河金源诚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高振营持股【15】%,高德谦持股【85】%。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成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公司所在地拟设在河北省香河县,最终地点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投资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合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运营。(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竞得地块具体情况

      1、地块位置:河北省香河县绣水街北侧、康宁路东侧

      2、地块面积:22556.46平方米(33.83亩)

      3、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4、使用年限:40年

      5、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大于1.0,建筑密度小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

      6、中标单位: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香河金源诚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成交金额:6365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京汉置业出资人民币900万元,香河金源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双方股权比例为90%﹕10%,并按照该比例共同投资,完成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5 名,由京汉置业提名 4名,香河金源提名 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从京汉置业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合资公司设监事两人,双方各委派一人。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一人,总经理由京汉置业推荐,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财务经理及出纳由京汉置业推荐,会计由香河金源推荐。其余公司员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京汉置业委派或由项目公司自行招聘。

      违约条款:如果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合同的生效条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合作开发项目的税后利润。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所需资金全部为京汉置业自有资金。香河县隶属于廊坊市,位于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内,处于北京市和天津市中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该区域承接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京汉置业设立合资公司,投资香河市房地产项目,符合公司深耕京津冀城市群的发展战略。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目前处于筹建阶段,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3、存在的风险

      本次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较大且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北金环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香河东华纸箱厂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