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卫祖晔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
3.1.2截止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
注: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自2015年1月1日起,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年限,由现行的20年调整至40年,残值率5%不变。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后,对本期(1-9月)净利润影响为增加净利润15,147,321.19元。
3.1.3截止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变动的原因分析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 30日, 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9月23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80,000,000 股A股份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9月24日,本公司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置出资产及注入资产完成交割;9月28日,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1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议案;同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2015年9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及监事变更议案。2015年9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议案,并提交本公司2015年10月 2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国华
日期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2015-049号
900928 自仪B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仪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上海新园华美达广场酒店(嘉园厅)(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B座2楼)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于该项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51)。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48 证券简称:自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新园华美达广场酒店(贵宾厅)(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B座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并做记录;公司高管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上述第1、2、3、4、6、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上述第1至9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狄朝平、杨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2015-051号
900928 自仪B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于2015年10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1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9,444,44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92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46,000,004.4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0,352,000.05元后,余额人民币925,648,004.35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9月30日全部到位,2015年10月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31170005号)。
截止201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25,648,004.35元。
二、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化存款和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资产财务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认真的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配套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影响配套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配套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2015-052号
900928 自仪B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仪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在上海新园华美达广场酒店(嘉园厅)(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509号B座2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51)。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公司代码:600848 公司简称:自仪股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