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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047

      证券代码:122134 证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理财金额: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0,000,000.00元;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出资60,000,000.00元;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0.00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015年4月28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公告》临2015-01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麦吉柯”)、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斯帕克”)使用自有资金累计210,000,000.00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该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641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4、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5、理财产品期限:39天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公司出资140,000,000.00元;吉林麦吉柯出资60,000,000.00元;吉林斯帕克出资10,000,000.00元。

      7、理财产品起止日: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1月30日

      8、预期收益率:3.60%/年或2.60%/年。

      9、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10、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和吉林麦吉柯、吉林斯帕克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1、公司由财务部设专人对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和跟踪,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由审计监察部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并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核、监督和审计;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参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参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有关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

      五、备查文件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