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江继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旭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旭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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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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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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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168.42%,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的材料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固定资产较年初增长19.54%,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45.5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36.6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发票收到入账所致。
本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488.67%,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永新包装产生大量留抵进项增值税所致。
本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08.46%,主要系报告期内交纳出口抵增值税部分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长132.30%,主要是应收款余额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及由于材料价格下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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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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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继忠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因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开始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9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在落实执行中,公司将协调、督促相关各方,争取尽早完成前期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