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春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建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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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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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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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9.03%,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宝莫国际的子公司锐利能源购买油区区块引起的。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8.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持有的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及用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50.31%,主要是广东宝莫预付设备款及锐利能源预付的矿权租赁费。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130.10%,主要原因是广东宝莫支付土地保证金。
(5)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37.66%,主要是本期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油气资产较期初增加100.00%,是子公司锐利能源购买油气资产所致。
(7)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72.26%,是本期实现产品销售,确认收入引起的。
(8)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9.25%,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度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
(9)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1.56%,是因为报告期末产生的税款减少。
(10)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95.78%,是因为外币汇率变动资产减值引起的。
(11)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00.00%,原因是本期开具承兑汇票支付主要材料款。
(12)报告期末,预计负债较期初增加100.00%,是子公司锐利能源在报告期内对购置的油气资产确认的未来弃置费用。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34.12%,主要是本期合并子公司锐利能源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96.80%,主要因为本期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3)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27.11%,主要因为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1.59%,主要是本期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亏损,同时银行理财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2.21%,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部分货款及持有的承兑汇票到期托收,使现金流入增加。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91.93%,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锐利能源购置了油区区块,增加了投资活动现金支出。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8.22%,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了到期的银行贷款6,520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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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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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