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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5-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为1,000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首笔最低金额为10,0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柜台有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单日、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

      注:1、M为申购金额;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养老金客户须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

      注:1、Y为持有期限;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 日、少于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 个月的投资人,应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30日计算。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数量限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57697547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5.2 其他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孔超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和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