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获得江西省人民政府
金融办公室同意筹建设立
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7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江西省人民政府
金融办公室同意筹建设立
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发起设立江西恒大贵金属交易中心(或交易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起设立江西恒大贵金属交易中心(或交易所)。公司作为恒大贵金属交易中心(或交易所)的主发起人持股40%,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相应的程序及规定申请发起设立江西恒大贵金属交易中心(或交易所),后在公司名称注册登记及审批过程中正式确定为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金属交易中心”)。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同意筹建设立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赣金字【2015】75号),现将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同意南昌市筹建设立恒大金属交易中心。该交易中心注册地为南昌市,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允许的白银、铋的现货交易及市场服务。
2、请南昌市督促恒大金属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完善各项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配备适当营业场所、工作人员、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3、恒大金属交易中心须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建及开业准备工作,并及时将开业准备情况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的,须在筹建期满前7个工作日向江西省人民政府提交延期申请。逾期未提交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4、恒大金属交易中心筹建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南昌市及时向江西省政府金融办报告。
以上批复,公司尚不明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7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24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公司自行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10月23日收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共买入恒大高新股票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2%,成交均价 9.809 元(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2015年10月27日公布,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报告前30日内为窗口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此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未予建仓)。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