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5-065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5〕14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512,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2元,共计募集资金489,991,0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99,820.80元后,于2015年2月16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80,191,219.2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846,51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344,707.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6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建立和巩固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9699901040021201),中国民生银行金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693408002)、平安银行义乌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1014735224007),上述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并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各专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该专户注销前,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均为0.00元,并办理了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华英证券、各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