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沁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6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