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53 公司简称:中江地产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虹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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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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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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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大事项
1、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项目于2015年3月27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外正式挂牌。2015年5月15日,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通过电子竞价的方式,以414,959.20万元竞得中江集团100%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2015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5-016、临2015-034)。
2015年9月18日,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项目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2015年9月23日,中江集团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江集团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2015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5-067、临2015-068)。
至此,中江集团100%股权转让交易全部完成,九鼎投资持有中江集团100%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刚先生、黄晓捷先生、吴强先生、蔡蕾先生和覃正宇先生。
2、重大资产购买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5-069等)。
3、要约收购事项
九鼎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的控股股东后,根据相关规定,九鼎投资将发出对除中江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的全面要约收购。2015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中江地产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详见公司刊登在2015年5月25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九鼎投资将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及时启动对除中江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的全面要约收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因公司“紫金城”项目三期住宅结算达到会计收入确认条件及车位销售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同时考虑到如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置入本公司后,公司业绩也将得到全面提升,故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大幅上升,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名称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虹光
日 期 2015-10-23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5—083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撤销客服部、成本合约部和综合部;增设招商部、成本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和法务部。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5—084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情况如下:
1、2015年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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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1-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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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房屋出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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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15—085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5日,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以41.49592亿元的价格竞得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江地产”)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中江地产72.37%的股份。2015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中江地产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01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挂牌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议案。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等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由于上述相关文件仍在审核中,公司董事会已将原定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5年11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82)。
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九鼎投资将在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后,及时启动对除中江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的全面要约收购。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4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