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吕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元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显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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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178.49%,是由于去年同期下属东松公司有较大金额的应付账款尚未到期支付;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了43.85%,是因为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共出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60万股,实现投资收益约3825万元,而去年同期无此项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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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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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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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主要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了51.52%,主要由于子公司物流集团增值税税制变化,整体税负同比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9.37%,主要是由于按照会计政策确认销售时使用的中行折算价今年1-8月远低于实际结汇汇率,使得汇兑收益同比上升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77.67%,主要原因是库存余额增加,本期计提的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相应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了357.66%,主要原因是受资本市场影响,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价变化所致;
(5)投资收益和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317.8%和44.45%,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了投资企业的分红以及持有、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了70.51%,主要原因是由于下属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的减少。
3.1.2报告期内资产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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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主要原因: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加了155.80%,主要由于公司本部增加了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入;
(2)应收票据利较期初减少30.68%,主要是子公司东松公司本期收回了到期的银行票据;
(3)应收股利较期初减少了74.69%,主要是下属公司本期收回期初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4)存货较期初增加了67.23%,主要是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出运高峰,各公司增加的备货;
(5)长期股权投资利较期初减少61.58%,主要由于子公司物流集团转让了经贸山九的部分股权;
(6) 在建工程同期增加了61.17%,主要是由于下属子公司物流集团和领秀公司在建工程的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了77.95%,主要是子公司瑞合仓储装修费的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增加109.93%,主要是计提的应于年底发放的工资薪金;
(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了349.68%,主要是由于所得税清算完毕,相关税费已缴纳,且东松公司备货增加,导致增值税进项税较期初也有增加;
(10)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了66.26%,主要是由于子公司物流集团本期部分利息到期支付;
(11)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了113.99%,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物流集团购买船舶的短期借款转为长期借款;
(12)其他综合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比期初分别减少了37.97%和41.35%,主要是由于受资本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有所下降。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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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178.49%,是由于去年同期下属东松公司有较大金额的应付账款尚未到期支付;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92.62%,主要原因是去年物流集团购置船舶及本期公司本部处置部分金融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了87.21%,主要是由于去年物流集团购置船舶,向银行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末总股本522,241,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41,779,339.12元。
2015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确定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31日,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7月31日,并顺利实施分红派息方案。
(2)2015年9月8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52768号受理通知书。
(3)2015年7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基准,协商确定。截至2015年9月底,上海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使用借款额度900万元。
(4)2015年7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物流集团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新海利船务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境外借款300万美元,用于补充新海利公司的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9月底,该笔境外借款已办理完毕。
(5)201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关联企业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共计建筑面积为1,652.41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合同总金额约为435万元。目前相关租赁协议已签署完毕,协议正常履行中。
(6)2015年9月16日,公司收到海通并购基金分红(扣除所得税后)共计1145.80万元,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勇明
日期 2015-10-24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5-04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5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O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资上海朗绅服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对参股子公司上海朗绅服饰有限公司单方面增资3,5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朗绅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原30%上升至79%,朗绅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临2015-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O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资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创业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200万人民币,用于扩建海外生产基地等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O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5-04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根据公司品牌发展战略,公司拟对参股子公司上海朗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绅公司”)增资3,500万元,增资后公司对朗绅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原30%上升至79%,朗绅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 3,5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施公司战略,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和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合资成立了朗绅公司。朗绅公司初始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百联集团出资1,050万元,占70%;公司出资450万元,占30%。朗绅公司以生产和销售“朗绅”品牌的男士衬衫为主,经营范围包括服装服饰、鞋帽、针纺织品、皮件制品等。
为拓展公司内贸服装生产经营业务,并合理利用百联集团在销售渠道方面的资源,公司拟单方面对朗绅公司增资3,500万元。增资后,朗绅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对朗绅公司总投资上升至3,950万元,持股比例由原30%上升至79%,朗绅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副总经理盛一鸣兼任朗绅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3,500万元,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的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朗绅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截至2015年8月31日,朗绅公司资产合计1,502.69万元,负债合计9.2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93.46万元。2015年2月至8月,朗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4.04万元,净利润-6.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朗绅公司成立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由百联集团和本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由百联集团占70%;公司占30%。本公司不存在为朗绅公司担保、委托其理财或被其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本次对朗绅公司增资3,500万元,持股比例由原30%上升至79%,朗绅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入本公司合并报表。
四、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和原则:
由于朗绅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所有者权益未发生明显变化,故本次增资按原始出资比例(1:1)计。
五、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目的:本次公司对朗绅公司进行增资是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内贸服装生产经营业务,培养经营和销售团队,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同时也为今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统一运营公司男装品牌打下基础。
2、影响:此次增资朗绅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基于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通过对该项目的投资,可以实现公司内贸男装品牌统一专业化经营,有利于公司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展在内贸服装生产经营领域的业务,建设自有品牌,培养经营和销售团队,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公司代码:600278 公司简称:东方创业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