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1.3 本公司董事长张玉卓、财务总监张克慧及财务部总经理郝建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报告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报告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详见本报告2.3的说明。
1.5 除另有所指,本报告内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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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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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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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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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生产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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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 股为代表多个客户
所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 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9月,按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营业收入为131,446百万元(2014年同期:190,442百万元),同比下降31.0%;实现利润总额29,979百万元(2014年同期:46,992百万元),同比下降36.2%;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55百万元(2014年同期:29,632百万元),同比下降44.1%。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说明如下: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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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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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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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集团煤炭分部主要经营指标分析
1. 煤炭销售量和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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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表格列示的煤炭价格均未计入增值税,且销售加权平均价格受到销售方式、产品品质以及不同销售类型的影响。
2. 合并抵销前煤炭分部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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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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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9月,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为115.2元/吨(2014年同期:125.8元/吨),同比下降8.4%。主要影响因素:
(1)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成本同比下降17.9%,主要是掘进进尺减少,以及燃料、电价下降;
(2)人工成本同比增长9.8%,主要是煤炭销售量下降;
(3)折旧及摊销同比增长10.7%,主要是煤炭销售量下降;
(4)其他成本同比下降14.8%,主要是由于资源税改革,价格调节基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转为资源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以及矿务工程费、露天矿剥离费减少。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费、安全生产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费等,约占71%;(2)生产辅助费用,约占10%;(3)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地方性收费等,约占19%。
剔除资源税改革的影响,本集团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同比下降0.1%。
3.3 本集团发电分部主要经营指标分析
1. 2015年7-9月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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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9月,本集团新增装机容量共计2,300兆瓦: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项目(950兆瓦);重庆万州港电一体化项目2号机组(1,000兆瓦);神东河曲低热值煤发电项目1号机组(350兆瓦)。本集团发电分部平均售电电价为324.8元/兆瓦时(2014年同期:354.4元/兆瓦时),同比下降8.4%;平均售电成本210.7元/兆瓦时(2014年同期:227.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7.2%。
2. 2015年1-9月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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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9月,本集团发电分部平均售电电价为337.0元/兆瓦时(2014年同期:358.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5.9%;平均售电成本为216.5元/兆瓦时(2014年同期:236.8元/兆瓦时),同比下降8.6%,主要原因是发电的燃料成本下降。
3.4 行业环境
2015年前三季度,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国政府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国民经济运行平稳。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9%,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增长1.4%,涨幅较上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
今年1-9月,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结构优化等因素的影响,煤炭行业持续出现供大于求、煤价下降、全行业亏损增加的局面。截至9月底,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为396元/吨,较年初(525元/吨)下降24.6%。前三季度,全国共生产原煤27.3亿吨,同比下降4.3%;进口煤炭1.6亿吨,同比下降29.8%。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发电量为31,5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连续8个月呈现同比下降的趋势。
四季度,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维持经济平稳发展,将有利于煤炭等能源需求的稳定。随着冬季取暖用煤高峰的到来,煤炭需求量有望出现季节性弱势回升。但因煤炭整体供应能力充足、库存偏高,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仍将延续。
注: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3.5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8日,神华集团公司启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计划。2015年7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神华集团公司已多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股数达到8,727,892股。于2015年9月30日,神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4,530,574,45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3.06%。
2015年8月20日,因工作变动原因,王晓林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委员,及高级副总裁职务。
2015年第四季度,中国神华将以“清洁能源发展战略”为指引,加强煤电营销,紧抓安全生产,严控成本费用,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实现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供应商的目标。
3.6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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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55亿元,同比下降44.1%。
受煤炭、火电需求等不明朗因素影响,本集团2015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幅度可能达到或超过50%。
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上述陈述可能与最后实现的结果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当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该等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8 其他
本公司并无宣派或派付季度股息(包括现金分红)的计划。
3.9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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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玉卓
日期 2015年10月23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