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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5月17日至2015年9月30日)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部分(三)的规定,即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步入较为稳定但缓慢的复苏通道,美国仍是表现相对最好的经济体。从领先指标来看,三季度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维持在扩张区间,但缓慢回落至50.2水平,同时就业市场继续改善,失业率降至5.1%水平。三季度欧元区经济保持复苏态势,制造业PMI指数稳步在52.0,CPI依然处于通缩状态,但程度有所减轻。美国仍是全球复苏前景最好的经济体,美联储加息预期有所上升,美元指数走强。

      国内经济方面,在前期政策刺激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行的内外因素影响下,经济领先指标有所震荡企稳,但下行压力并未消除。具体来看,领先指标制造业PMI缓慢下行至49.8的荣枯线以下,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1-8月累计增长6.3%,创下2009年以来新低水平。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以下滑为主:消费增速小幅回升至10.47%,但出口增速继续下滑至-5.5%左右,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面下行至10.9%的低位水平。通胀方面,CPI通缩预期有所修正,小幅上行于1.9%的水平,PPI环比跌幅有所加大,同比跌幅继续扩大至-5.9%左右。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有望在美国经济的拉动下维持缓慢复苏的态势,但美联储货币政策从紧的节奏稳步加速,国际资本流出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压力可能进一步抬升,新兴市场金融体系稳定性面临考验。鉴于对当前经济和通胀增速的判断,经济增速下滑压力仍未消退,但财政政策、信贷投放、房地产政策放松有望继续,加之货币政策稳健配置,或将对四季度经济企稳形成一定支撑。年初两会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为GDP增速7.0%左右、CPI增速3.0%、M2增速12%、赤字率2.3%,要求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年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变调。预计四季度财政政策力度将有所增大,货币政策继续稳健操作,宏观调控更加注重引导经济增速平稳放缓,产业结构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公开市场方面,四季度自然到期回笼资金量环比有所回落,在近期经济下行压力未减的情况下,预计货币政策维持中性偏松基调,公开市场方面也更加注重维持流动性环境平稳。社会融资方面,防范金融风险及规范表外融资的政策思路延续,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及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匹配度下降,预计表外融资自发扩张的动力依然有限,而表内信贷投放或将在政策鼓励下继续扩张,社会融资总量大概率上仍将维持较为平稳的增长。

      2、行情回顾

      6月中旬以来,市场在去杠杆和风险溢价上升两股力量的综合作用下走出了两波大幅杀跌的走势。第一波是场外配资去杠杆引领的,第二波则主要是人民币贬值推动的。国家队真金白银入市对对冲场内资金风险偏好下降,对市场有序企稳起到积极的作用。三季度上证指数下跌28.63%,沪深300下跌28.39%,创业板跌幅27.14%。分行业来看,周期性行业下跌较多,钢铁、采掘、非银金融分别下跌39.3%、38.7%、38.0%,跌幅较小的三个行业是银行、休闲服务、医药生物,分别下跌为18.0%、23.6%、25.3%,行业下跌的中位数下跌30%。

      3. 运行分析

      本报告期为基金的正常运作期。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指数,在因指数权重调整或基金申赎发生变动时,根据市场的流动性情况采用量化模型优化交易以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393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393元。季度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经济基本面继续磨底,三季度GDP数据预计将继续下降。流动性方面,美联储推迟加息之后,全球流动性出现新的宽松预期,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企稳回升。货币政策继续宽松之路,以支持经济稳增长,人民币汇率在一次性调整后,也已经走稳。融资融券余额从高点时的2.27万亿下降到9000多亿左右,近期相对稳定。清理伞形信托等杠杆资金方式也变得较为温和,但股市的整顿与规范还在进行当中,不排除还会对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政策方面,投资项目审批速度加快,项目资本金比例下降等措施不断推出,稳增长与改革强力推进。估值方面,从蓝筹看,沪深300指数市盈率12倍,低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蓝筹估值。经过这三个月的下跌和市场充分消化,我们认为由于风险溢价的急升导致的本轮A股快速下行可能已经出现了一个阶段性底部,但存量博弈、见好就收审慎的投资思维会在中期相随相伴,市场将呈现区间震荡格局。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契约规定,采用完全复制投资策略,被动跟踪指数,保持跟踪误差在较小范围内。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自2015年7月27日起已持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积极投资股票为被动根据标的指数变动而调出,非为主动持有。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积极投资股票为被动根据标的指数变动而调出,非为主动持有。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股指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积极投资股票前五名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2、《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3、《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