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公告编号:2015-101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湖”)、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国际”)、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湖资本”)及汤庆宝先生。其中,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的女儿赵千萱女士控制的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5.98%的股份,是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264.08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384,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网络小额贷款项目、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5.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熊猫金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9点30分在公司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民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已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后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汤庆宝先生。其中,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熊猫金控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的女儿赵千萱女士控制的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熊猫金控5.98%的股份,是熊猫金控的第三大股东。
发行对象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民、潘笛、黄叶璞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汤庆宝先生。其中,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熊猫金控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的女儿赵千萱女士控制的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熊猫金控5.98%的股份,是熊猫金控的第三大股东;汤庆宝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264.08万股,认购人各自认购的股数如下:
■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5.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84,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网络小额贷款项目、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决议有效期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民先生、潘笛女士、黄叶璞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民先生、潘笛女士、黄叶璞先生回避表决。
《熊猫金控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欣咨询及杭州里程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近期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与万载县长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杭州里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就此签订相关终止协议。
《熊猫金控关于公司与长欣咨询及杭州里程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方银湖、东营国际及银湖资本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民先生、潘笛女士、黄叶璞先生回避表决。
《熊猫金控关于公司与东方银湖、东营国际及银湖资本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汤庆宝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熊猫金控关于与汤庆宝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赵伟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同意豁免赵伟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千萱女士因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李民先生、潘笛女士、黄叶璞先生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熊猫金控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熊猫金控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公告编号:2015-102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湖”)、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国际”)、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湖资本”)及汤庆宝先生。其中,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的女儿赵千萱女士控制的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5.98%的股份,是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264.08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384,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网络小额贷款项目、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5.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认为公司已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后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汤庆宝先生。其中,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熊猫金控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的女儿赵千萱女士控制的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熊猫金控5.98%的股份,是熊猫金控的第三大股东;
发行对象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汤庆宝先生。其中,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熊猫金控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的女儿赵千萱女士控制的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熊猫金控5.98%的股份,是熊猫金控的第三大股东;汤庆宝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264.08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5、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5.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6、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84,9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网络小额贷款项目、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8、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9、决议有效期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熊猫金控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欣咨询及杭州里程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近期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与万载县长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杭州里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就此签订相关终止协议。
《熊猫金控关于与长欣咨询及杭州里程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方银湖、东营国际及银湖资本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熊猫金控关于与东方银湖、东营国际及银湖资本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汤庆宝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熊猫金控关于与汤庆宝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赵伟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同意豁免赵伟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千萱女士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熊猫金控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100%,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9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公告编号:临2015-103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长欣咨询及杭州里程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东方银湖、东营国际及银湖资本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汤庆宝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调整
1、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0,296,146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0,557.00万元。
2、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2,640,761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84,96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
1、调整前
■
2、调整后
■
三、认购对象的调整
1、调整前
■
2、调整后
■
四、发行价格的调整
1、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6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7.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2015年6月11日已实施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0.08元/股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除权除息价为30.28元/股,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27.2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5.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5-104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欣咨询及杭州里程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合同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市场情况对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2015年6月17日,万载县长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杭州里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上述认购对象拟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5年10月23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一、终止协议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万载县长欣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杭州里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签订时间:2015年10月23日
(二)本协议终止的内容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终止《认购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各方不再按照《认购合同》的约定实施本次交易,即甲乙双方关于甲方拟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乙方用现金购买甲方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即本次交易)予以终止。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予以终止。
(三)后续安排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认购合同》中涉及的内容不再履行。甲乙双方将不再享有《认购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自权利,也不再承担《认购合同》项下产生的各自义务(《认购合同》项下涉及的保密义务除外)。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对本次交易的终止及《认购合同》的终止,甲乙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各自为本次交易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甲乙双方为本协议项下内容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泄露本协议项下内容,否则泄露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因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决议;
2、公司分别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熊猫金控 证券代码:600599 编号:临2015-105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方银湖、东营国际及
银湖资本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市场情况对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
2015年6月17日,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上述认购对象拟继续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15年10月23日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东方银湖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和银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5年10月23日
(二)发行价格、认购方式及认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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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甲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25.22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下转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