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广发恒进-南方水泥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5-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5年10月27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广发恒进-南方水泥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广发恒进南方水泥”)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广发恒进南方水泥”的转让业务。
二、 “广发恒进南方水泥”设立日期为2015年8月6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南方A1”,证券代码为“119237”,到期日为2016年9月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南方A2”,证券代码为“119238”,到期日为2017年9月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南方A3”,证券代码为“119239”,到期日为2018年9月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南方A4”,证券代码为“119240”,到期日为2019年9月2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 “南方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南方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南方A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南方A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广发恒进南方水泥”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广发恒进南方水泥”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