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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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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时代广场24幢1901)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1、本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事项于【2015】年【4】月【2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15】年【4】月【23】,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3、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29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

      (三)本期公司债券主要发行条款

      ■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安排

      ■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后,发行人将尽快安排上市交易的事宜,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三)、承销团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

      ■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

      (六)公司债券申请转让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七)、登记机构

      ■

      (八)、审计机构

      ■

      (九)、信用评级机构

      ■

      (十)、发行人法律顾问

      ■

      四、认购人承诺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分析,并据此于2015年5月20号出具了信评委函字[2015]064号《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信用评级分析报告主要意见如下:

      一、历史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于2015年4月17日出具了信评委函字[2014]1507号评级报告,给予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评级报告摘要及跟踪评级安排

      (一)主体跟踪评级

      1、评级观点

      中诚信证评评定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持续出台的扶持政策对光伏行业的促进作用、公司股东实力雄厚、规模和优势突出、技术水平领先、成本优势明显以及产销量逐步增长等优势;中诚信证评同时关注负债率水平较高和关联交易金额大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2、优势

      持续出台的光伏行业扶持政策。2013年以来,针对光伏发电设施建设、并网等方面的问题,国内连续出台了多相扶持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政府在财政、税收、融资及土地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支持,有利于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规模优势突出,技术指标领先。公司是全球产能最大的多晶硅片生产企业,目前拥有多晶硅片产能13.5GW,同时,通过技术研发、设备升级等手段,公司铸锭成晶率、硅片良品率及转化效率不断提升,单瓦耗硅持续下降,主要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且具备明显的生产成本优势。

      股东对公司的有力支持。公司控股股东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保利协鑫”)目前是全国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商、全球最大的硅片供应商,竞争实力强。作为股东旗下唯一一家主营硅片的生产商,公司能够获得其在原材料采购、销售渠道、技术研发、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

      3、关注

      关联交易和对关联公司担保对公司的影响较大。公司是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光伏产业链中关键的一环,原材料绝大部分采购自关联方,此外,公司为关联方企业提供担保余额81.49亿元,关联交易及对关联方的担保规模较大,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业务正常运营造成较大的影响。

      负债水平较高且债务结构有待改善。截至2015年3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70.09%,总债务达到102.84亿元,财务杠杆水平较高;且作为生产制造型企业,公司以短期为主的债务结构不甚合理,债务结构有待改善。

      (二)债项评级

      1、评级观点

      评定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度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等级为AA。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评级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发行人设立的目的是成为香港上市公司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华光伏板块管理营运中心,履行集团内部资金调拨和管理职能,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调整融资结构、落实资金保障等多项目标。公司章程规定其经营宗旨为:引进境外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规模经营项目公司,优化投资和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获得满意的效益回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3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400004133,注册于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时代广场24幢1901,法定代表人舒桦。2010年3月23日公司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1,480万元,2010年4月20日股东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第二次出资26,520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发行人成立后,于2010年7月、2010年10月、2011年6月分别进行增资,历次增资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以及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同意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商资[2010]484号)文件规定,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0万元,其中: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7,593万元;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等值美元现汇出资人民币12,536万元,以其持有的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43%的股权出资人民币1,762万元;富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36%的股权出资人民币26,109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000万元。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及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园管复部委资审[2010]183号)文件规定,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4,000万元,其中: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40,000万元;富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4,000万元。发行人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根据发行人股东合资合同修改协议、章程修正案及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园管复部委资审[2011]93号)文件规定,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0,000万元;富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等值人民币的外币现汇出资30,000万元;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等值人民币的外币现汇出资20,000万元。发行人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00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260,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到位。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直接持股股东如下: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7.54%,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持股31.65%,富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30.81%。

      表3-1:发行人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截至2014年末)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概况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旗下企业。协鑫集团是一家专注于清洁能源与新能源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能源集团公司,是中国最大的非公有制环保电力控股企业,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制造商。协鑫集团主要业务有电力、光伏材料、新能源、天然气及绿色人居地产五大产业板块,共有包括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控股参股的上市公司。2012年,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入选“2012财富中国500强”榜单,入选《财富》“2012年最具创新力的中国公司”排行榜,入选“香港上市公司100强”,获选“2012年度香港最佳科技/半导体公司”,荣获“2012最佳企业品牌形象奖”以及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为“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多晶硅、硅片的供货商,为光伏发电提供优质高效的原材料;同时是全球一流的电站方案解决专家及光伏电站开发运营商,在全球范围拥有多家大型光伏电站,具备丰富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也是中国一流的环保能源供货商,通过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提供高效环保的电力与热力。未来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将继续专注太阳能与环保能源领域,通过投资与收购,持续扩大在太阳能硅材料、热电联产、垃圾发电、风力发电以及太阳能发电上的业务规模,致力成为中国乃至全球领先的绿色能源供应商。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光伏产业上游——多晶硅和硅片生产制造领域,产能规模和成本控制上均具有全球领先的地位及竞争优势。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投资

      朱共山先生及其家庭成员为信托基金Asia Pacific Energy Fund受益人,朱共山先生及其家庭成员以朱共山先生为代表。朱共山先生为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朱共山先生,1958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为协鑫集团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及主要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毕业于南京电力专科学校电气自动化专业,2005年获菲律宾比立勤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历任上海电器设备公司经理、上海协成电器成套厂厂长及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共山具有香港永久居住权。

      Asia Pacific Energy Fund是一项不可撤销的信托基金,同时是全权信托基金。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 ( Singapore)是该信托基金的受托管理人。该信托基金的受益人为张丽娟女士(朱共山先生的太太),朱钰峰先生(朱共山先生的儿子),朱荟颖小姐(朱共山先生的女儿)及一家于英属维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Power Ally International Limited。朱共山先生是Power Ally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唯一董事及股东。受益人享有受托管理人分配的各项权益。

      朱共山先生及其家庭成员主要通过亚太能源控股公司持有作为实业经营平台的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作为投资管理平台的协鑫资本有限公司,均为100%持股。亚太能源控股公司由信托基金Asia Pacific Energy Fund间接持有,目前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下属企业包括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华宝企业有限公司、协鑫集团管理有限公司等,行业涉及环保能源、光伏、光电等。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是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出资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员工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

      (三)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关系清晰,管理有序。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拥有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

      (五)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执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于出资人的账户,单独进行税务登记,独立依法纳税。

      五、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纳入合并报告范围的子公司共有17家,具体公司清单和持股比例如下:

      表3-2: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部管理架构如图3-1所示:

      图3-1: 发行人内部管理架构

      ■

      各部门职能分工如下:

      (1)总裁工作部:负责光伏管理中心日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光伏管理中心的流程制度建设和执行、重点工作执行监督、行政管理、后勤保障、企业内部传讯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光伏经营团队的工作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2)信息管理部:负责光伏板块整体信息系统的规划、信息管理体系与制度的建立、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保障。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实施和运维工作。统筹协调集团信息化项目的推动,为下属企业提供信息化管理与建设的培训与支持工作。

      (3)法务部:负责光伏板块的法律事务处理及合法性的核查和法律风险的控制工作,负责各下属企业法律条线相关工作的监控、支持。

      (4)财经管理部:负责光伏板块财务团队的建设、财务战略的制定以及预算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管理、财务分析、税务管理、ERP管理、资产管理、核算及出纳等财务管理工作。

      (5)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是光伏板块人力资源管理的主导部门,负责光伏板块人力资源规划、高级人才配置、薪酬激励政策、内部培训等方面工作。

      (6)招标办:作为招投标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光伏板块物资招投标管理工作。

      (7)内控部:协助管理层识别、评估风险并提出应对建议;推动光伏板块内控体系的建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光伏板块的各项业务从报告角度、合规角度、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角度进行全面审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管理层要求对专门事项进行调研、调查,提供决策建议。

      (8)科技管理部:主要负责光伏板块的研发和技改项目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对外科技交流、技术情报分析管理等工作。

      (9)战略运营部:主导战略管理、投资业务和市场行业分析,负责光伏板块的整体战略的编制执行与管理、投资风险管控、投资运作与管理、光伏新产业投资开发、行业分析方面工作。

      (10)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上市公司规则管控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业务。

      (11)销售中心:市场营销中心是保利协鑫光伏板块销售管理、产品营销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光伏板块的硅片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策略,并根据战略要求完成全年销售目标和销售任务,维护好客户关系,并负责行业市场分析、产品对外推介等相关支持工作。

      (三)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配套办法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明确股东、董事会及董事长、总裁各级决策权力,保证议事效率,依法行使股东、董事会及董事长、总裁的各级职权。

      1、董事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一名,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富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一名。董事任期为三年,投资者不得无故解聘所委派的董事。董事会设一名董事长,由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从其委派的董事中指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的主要职权如下: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即至少二名董事。未达到上述法定人数条件而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简单多数通过。董事会应就所议事项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且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出具的决议必须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才具有代表企业的效力。

      2、监事

      公司设监事二名,由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一名,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投资者提出提案;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经理

      公司可以设总经理(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的任期为三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根据国家《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全方位的内部控制实施指引,涉及财务管理原则与体制管理标准、预算管理标准、资金管理标准、资产管理标准、关联交易管理标准、税务管理标准、财务分析管理标准、会计档案管理标准、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付款管理标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标准、企业转移定价管理标准等多方面。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表3-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

      公司共有董事3名,监事2名,符合《公司法》对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聘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3名

      舒桦,董事长,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15年1月起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舒先生于2007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并于2010年5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总裁。舒先生于能源行业中拥有逾20年的经验。彼拥有中国同济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管理)硕士学位

      崔乃荣,集团副总裁(分管财务),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4年5月起加盟协鑫集团,历任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裁,于2012年5月获委任为集团副总裁,负责分管集团财务。崔先生在财务管理和咨询行业中拥有逾25年的经验。

      胡晓艳,集团副总裁(分管财务),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4年10月起为本集团内控部总经理,于2012年9月获委任为集团副总裁,负责分管集团投资、法务和信息工作。彼于财务管理行业中拥有逾25年的经验。在加盟本公司之前,胡女士在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监事,2名

      杨继永,法务部总经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10年10月加入保利协鑫法务部,先后担任高级法务经理、副总经理和光伏板块管理中心法务部总经理,于2015年2月获委任为系统集成板块法务部总经理,负责本公司法务工作。在加盟本公司之前,杨先生长期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拥有丰富的法务经验。杨先生拥有南京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英国兰卡斯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张丽,内控部总经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7年11月加入协鑫集团,于2010年3月获委任为集团内控部总经理,负责集团的内控和内部审计工作。在加盟本公司之前,张女士曾在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连锁企业项目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拥有丰富的审计和财务管理经验。张女士拥有陕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硕士学位。

      3、高管成员

      张祥,首席运营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3年3月起加盟协鑫集团,于2013年12月获委任为光伏板块首席运营官,负责本公司战略运营、人力资源部、招标办管理工作。彼于能源行业中拥有逾10年的经验。张先生拥有江苏大学管理与科学专业硕士学位。

      吕锦标,副总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3年3月起加盟协鑫集团,于2013年10月获委任为光伏板块副总裁,负责本公司行政、企业文化、信息管理工作。吕先生在加入协鑫之前曾长期担任金融企业高管,在金融行业中拥有逾10年的经验。吕先生拥有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胡晓君,副总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12年12月起加盟协鑫集团,于2012年12月获委任为光伏板块副总裁,负责本公司销售中心的管理工作。在加入协鑫之前,胡女士长期在企业中担任高管职务,彼于新能源行业中拥有逾6年的经验。胡女士拥有美国south university的EMBA。

      宋赟波,副总裁,美籍华人,自2014年2月加盟协鑫集团,担任光伏板块副总裁,负责香港上市公司的规则管控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加盟本公司前,宋女士长期任职于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公司,包括高盛集团亚洲(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彼于投行业中拥有逾10年的经验。宋女士拥有美国密苏里州州立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5年1月,发行人新任命3位高管,分别为朱战军、许继海和黄健军。具体简历如下:

      朱战军,执行总裁(光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15年1月起为本公司执行总裁。彼于2004年加入协鑫集团为其中一所发电厂的厂长,并于2006年成为总经理。彼于2008年调任为集团生产多晶硅之附属公司江苏中能硅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基建常务副总指挥。朱先生于2009年晋升为公司之附属公司江苏协鑫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并于2013年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负责监督本公司的长晶业务及江苏协鑫的硅片业务。朱先生为一名工程师, 并于2013年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朱先生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及将负责本公司多晶硅及硅片业务的日常运作及管理。

      许继海,副总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2年11月加入保利协鑫审计部任高级审计经理,先后担任协鑫建设管理公司、江苏中能和江苏协鑫硅材料的财务总监,于2015年1月获委任为副总裁,分管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加盟本公司之前,许先生长期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拥有丰富的财务和审计经验。许先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专业、并拥有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CICPA证书。

      黄健军,财务总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07年7月加入保利协鑫财务部,先后在协鑫集团各板块担任高级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总经理,于2015年1月获委任为光伏板块财务总监,负责本公司财务工作。在加盟本公司之前,黄先生长期在企业工作,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黄先生拥有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和CICPA证书。

      发行人各高管之间无直接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新能源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企业是香港上市公司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华投资光伏板块企业的中国运营管理总部,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企业。协鑫集团致力于推动太阳能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应用,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供应商,具有丰富的大型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发行人作为协鑫集团在苏州的光伏运营管理中心,其主营业务是硅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硅片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华东地区。

      (二)主要业务构成

      发行人主要从事多晶硅片、单晶硅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研发方面:

      ①自行研发推出GCL-ASCS-880(880公斤)先进铸锭硅系统,降低能耗,提升良率

      ②鑫单晶开发,光电转化效率可达18.5%(比普通多晶高1%左右),并具有更大光吸收面积

      ③自产100% G5及G6型号坩埚

      ④优化金钢线切鑫单晶的工艺

      ⑤砂浆回收比例进一步提高。目前,砂、浆回收率分别达70%及90%以上

      ⑥已掌握双向切割技术

      2、生产方面:

      公司目前主要以生产多晶硅片为主。从生产流程看,首先将多晶硅料铸造成硅锭,再将硅锭进行开方,最后将硅锭切割成硅片。铸锭主要包括选坩埚、喷涂、烘烤、装料、装炉、铸锭、出炉、去模、入库等9个步骤。

      表3-4:铸锭主要生产步骤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下转14版)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〇一五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