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2015-067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维科宾馆九层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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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白晓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程天罡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候选董事李健伟先生、候选监事李勇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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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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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了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宏、郭瑞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公告编号:临2015-068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