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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才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林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劲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扭亏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5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8名(独立董事陈学忠先生因病于2015年4月24日去世)。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因交易对象含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才让、白忠泉、王臣、王社教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6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8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议案》,预计2015年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0.78%的股权)及其下属子公司和与本公司参股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9,480万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6,015万元,拟增加与本公司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50万元。综上,导致公司201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增加6,565万元,由79,480万元调整至86,045万元。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单位:万元)

      ■

      注:采购商品主要包括镍、纯铁、钕铁硼合金等金属原材料,接受劳务主要包括检测、房屋水电等;销售商品主要包括稀土永磁体、钨钼制品、粉末冶金制品等,提供劳务主要包括冶炼等。大额变动原因简述:中达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增加1,700万,主要因纯铁采购量增加导致;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减少7,500万,主要因采购镍的渠道调整导致;微山钢研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减少2,000万,主要因采购钕铁硼合金减少导致。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增加8,700万及北京钢研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增加2,800万,主要因磁体业务订单增长导致。

      (二)与安泰科技参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单位:万元)

      ■

      注:采购商品主要包括金属钨等,销售主要包括热等静压加工、锻造加工等。

      (三)合并计算(单位:万元)

      ■

      (二)

      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表决过程中四名关联董事才让、白忠泉、王臣、王社教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额度的增加金额未达到“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的标准,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必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才让

      转企时间:2000年

      注册资本:19亿元

      企业类别: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计算机应用、电气传动及仪器仪表集成系统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和设备成套;冶金与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环保、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材料、设备的研制、销售、工程承包;冶金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分析测试技术及仪器仪表、设备的开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稀土及稀有金属矿、稀土及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稀土及稀有金属新材料、稀土及稀有金属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钢研集团总资产为170.92亿元,净资产为88.45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82.08亿元,实现净利润2.24亿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钢研集团总资产为176.56亿元,净资产为92.87亿元;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8.74亿元,实现净利润2.29亿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国钢研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公司40.78%的股权,中国钢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钢研集团依法存续经营,以前年度从未发生过向我公司支付款形成坏账,根据合理判断未来也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预计2015年公司与中国钢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2,245万元。

      (二)中国钢研下属子公司

      ■

      注:以上信息以各单位最新营业执照为准。

      (三)安泰科技参股公司

      1、赣州江钨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预计2015年公司与赣州江钨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没有变化。其基本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

      2、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发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贷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非金属矿石、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工艺品

      成立时间:2015年3月5日

      截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0,905,994.26元,净资产为91,679,201.23元;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917,946.52元,实现净利润-4,153,999.10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616%股份,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其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本公司分析后认为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4)预计2015年公司与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50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执行市场价格时,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补充协议》、与参股公司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01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最高额度进行调整。协议将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公司向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包括镍、纯铁、钕铁硼合金等金属原材料,接受劳务主要包括检测、房屋水电等;最高金额由23,730万元调整至17,105万元。销售商品主要包括稀土永磁体、钨钼制品、粉末冶金制品等,提供劳务主要包括冶炼等;最高金额由52,500万元调整至65,140万元。公司向北京安泰六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热等静压加工、锻造加工等;总价款预计为不超过550万元。

      定价采取遵循公平合理定价原则,执行市场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各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采购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采购/销售商品及接受/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应重新预计全年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安泰科技董事会的批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钢研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分为两部分: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是发挥央企在大宗金属物资采购中的渠道优势和议价能力满足公司生产所需;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依托中国钢研集团的国外分支机构和国际市场渠道开拓本公司产品的国际市场销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利用中国钢研优势资源开拓市场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司与参股公司间的日常采购销售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日常销售交易可扩大本公司产品销售途径及日常经营需要,日常采购交易可以为本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关联交易中双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上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文件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9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

      半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公司因对半年报披露规则理解不足造成披露不充分、因工作疏忽造成个别数据录入错误,现就该公告做出如下补充更正:

      一、原《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的“七、重大关联交易”中“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现补充更正为:

      ■

      说明:上述表中关于2015年“获批的交易额度”的合计数76,230万元,指公司经2015年3月19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年6月23日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0.78%的股权)及其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数值。2015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公司预计将上述额度从76,230万元增加至82,24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的公告》。

      二、原《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九节 财务报告”的“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在“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的“(1)应收项目”关于“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披露为“79,653,383.66元”,具体如下:

      单位: 元

      ■

      现更正为:

      “(1)应收项目”关于“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披露为“29,653,383.66元”,具体如下:

      单位: 元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受影响,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补充更正后)》。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