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339 公司简称:百隆东方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卫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奇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避免今后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卫新、杨卫国承诺:1、除投资百隆东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即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百隆东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2、作为百隆东方主要股东或作为对百隆东方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事实改变之前,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百隆东方的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3、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百隆东方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4、自《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为不可撤销的,且持续有效,直至不再成为百隆东方主要股东或作为对百隆东方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为止。5、如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百隆东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将赔偿百隆东方及百隆东方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
以上承诺事项尚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美元借款规模较大,受三季度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影响,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增加导致三季度净利润下降,预计将对公司2015年度全年净利润情况造成影响。
公司名称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卫新
日期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百隆东方2015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色纺纱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百隆东方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三、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8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3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5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年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色纺纱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三、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
经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色纺纱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关联方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色纺纱产品,2015年度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映君”)于2015年度向本公司采购色纺纱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深圳映君系本公司副董事长杨卫国先生及其儿子杨燿斌先生在香港设立的美晨服装有限公司设立在深圳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3、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4、法定代表人:杨燿斌
5、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服装、鞋帽、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饰品的销售;服装面料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服装设计等
7、主要股东:美晨服装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
美晨服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杨卫国先生及其儿子杨燿斌先生各出资50%在香港设立的有限公司
8、深圳映君设立于2015年7月,成立尚未满一年,其实际控制人为杨卫国先生及杨燿斌先生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方深圳映君拟于2015年度向上市公司采购色纺纱产品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销售色纺纱产品是本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形成业务依赖,对本公司亦不会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色纺纱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向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色纺纱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取得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销售色纺纱产品是本公司正常的业务活动,且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在业务上形成依赖。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与关联方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卫新先生作回避表决。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销售色纺纱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百隆东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百隆东方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40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5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大公司2015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适时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015年10月22日,公司与基金管理人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将出资50,000万元认购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一)投资协议主体
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涛
成立时间:2011年7月12日
企业性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领域: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基金管理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近一年经营状况:
■
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是
(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人代表:王东明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
1、成立背景: 经双方友好协商,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由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的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流动性较好的二级市场证券。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基金合同,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各项法律法规。
2、基金规模:本基金成立时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00万元,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委托人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本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
3、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唯一投资人, 投资比例为100%。
4、资金来源:投资人自有资金
5、出资进度:百隆东方于2015年10月22日认购500万元人民币;拟于2015年10月底11月初再次申购49,500万元;计划合计投资50,000万元。
6、基金类别: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7、基金的运作方式:定期开放。
8、基金的存续期限: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2年。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可以展期;本合同亦可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
9、投资基金相关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的管理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1%。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的托管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支付给基金托管人。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
基金行政管理人的行政服务费:基金的行政服务费从基金财产中列支,支付给基金行政管理人。本基金的年行政服务费率为0.075%。
10、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在基金终止日,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
本基金计提业绩报酬的条件为基金实际回报实现大于基金参照回报。基金参照回报为每笔投资的年化收益率大于10%。基金实际回报大于基金参照回报的部分为基金超额回报。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超额回报部分按照20%的比例收取管理人业绩报酬。
11、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是否对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比例亦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在基金的每个运作年度内,管理人进行收益分配的次数不超过2次。
12、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投资目标: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持续增值。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赎回机制:基金采用预约方式办理赎回。
13、风险揭示:投资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对手信用违约风险、战争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其他不可预知、不可防范风险。
14、其他说明:鉴于本公司作为委托人投资于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与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此约定:在上海磐信九隆专户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内,将不会购买或出售百隆东方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公司股票。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