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5-05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付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俊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3,100.21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52.7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销售产品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及背书支付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410.46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60.99%,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期末余额0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已转让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8,742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333.3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未到期应付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20.62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71.88%,主要原因为期末应交增值税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余额5.34万元,较期初减少78.92%,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应付借款利息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9,572.26万元,较期初增加123.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进出口银行借款25,000.00万元将于2016年6月23日到期,进出口银行25,000.00万元从长期借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739.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2.37%,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随之增加。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779.11万元,较上期增加192.58%,主要是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计提坏账准备随之增加。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771.90万元,较上期增加102.57%,主要是报告期内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已转让所产生收益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08.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货款回笼减少,同时采购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29%,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8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3.5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偿还到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建忠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5-058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集中供热站
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定巨力供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供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645.00万元人民币投资集中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本项目建设投资8,462.20万元人民币,铺底流动资金182.80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8个月。
本次投资已取得徐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批示,同意供热公司在公司厂区内建设130吨集中供热站项目,集中供热范围为振兴路以南、城内大街以西、107国道以东;且本次投资亦经公司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定巨力供热有限公司
注 册 号:130625002407434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新兴路南巨力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虹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热力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维护;灰渣销售;五金产品、电子器件、电子元件、仪器仪表、通用设备销售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集中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本项目拟总投资8,64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8,462.20万元人民币,铺地流动资金182.8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全部由供热公司自筹解决;
4、项目选址:本项目拟建于公司生产厂区内,占地面积5.15亩,供热公司的上述土地使用权为公司依法转让取得,不再另征用土地;
5、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8个月;
6、项目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67.00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994.00平方米;
7、项目供热面积:本项目拟以2台46MW高温热水锅炉作为热源,根据项目单位总体规划,确定本项目供热面积为122.08×104m2;
8、收益估算:本项目计算运营期为16年,供热能力为122.0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采暖面积收费按20元/平方米计算,年收入为2,441.52万元;另外本项目年产灰渣3,000吨,按80元/吨计算,年收入24万元;本项目正常年营业收入为2,465.52万元。预计正常生产年利润总额为619.87万元。
四、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及社会影响
1、投资目的
“十二五”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仍不断增加,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将更趋严峻。合理的综合利用现有的宝贵资源将是我国今后如何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集中供热站是城镇能源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是城镇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国家能源合理分配和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徐水区振兴路以南,城内大街以西,107国道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据采用分散小锅炉供暖。本项目供热范围内共有31台(套)小型锅炉,年消耗燃煤34803吨,换算成折标煤为24859.78吨,污染物排放量约为CO266125.71t/a,SO2:211.30t/a,NOx:183.96 t/a。
分散式供热锅炉房内除尘设备落后、陈旧,效率低,烟囱数量多且高度低,使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分散式供热的锅炉压力不稳定,涵盖面不全。随着区域经济发展,新增项目越来越多,现有锅炉房已满足不了供暖要求,将形成年年扩增,年年供热能力不足的恶性循环的严重局面。
而实行集中供热,不仅能给城市提供稳定、可靠、高品位的热源,而且可有效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对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合理地利用城市有效空间,美化城市,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
2、存在风险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不新征土地,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等问题,项目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本项目社会风险较小。但是本项目投资较大,运营期较长。在此期间,存在着政府政策或规划的变更、相关部门的支持力度及相关利益者的理解与支持程度的变化,这些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导致本项目的运营期间的社会风险。
3、对公司及社会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运行后,只要达到设计供热能力的60.89%,企业就可保本经营,由此可见本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本项目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小区供热,因此营业收入较为稳定,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另外本项目的实施将淘汰分散的小型锅炉供热站,对实现大型的集中供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能较大地减轻城市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节约能源,提高居民的生活工作质量,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RHC-C161500170060-3-1《保定巨力供热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5-059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10月26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746.37万元人民币向河北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房地产”或“受让方”)出让1宗闲置的位于徐水区兵营路南侧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因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集团”)持有巨力房地产15.00%的股权,持有公司20.03%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之规定,巨力房地产为公司关联法人,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10.2.10之规定,公司与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与巨力房地产发生的本次交易亦经公司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杨建忠先生、杨建国先生、张虹女士回避了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项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与巨力房地产发生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巨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徐水县新兴路南巨力集团厂区内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将
注册资本:贰亿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咨询、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待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自有房屋租赁。
股本结构如下:
■
注:上述巨力房地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巨力集团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9,230万股,杨赛先生持有公司135万股,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他巨力房地产股东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在公司任职。
鉴于巨力集团持有巨力房地产15.00%的股权,且持有公司20.03%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之规定,巨力房地产为公司关联法人,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巨力房地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涉及的1宗国有工业建设用地位于徐水区兵营路南侧,土地证书号为:徐国用(2010)第040号;估价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为:45年;土地面积为:12,155.86平方米;土地评估价为:746.37万元人民币。
2、未决事项、或有事项、法律纠纷等
公司此次拟向巨力房地产出让的上述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权利转移之情形,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合法拥有上述交易标的的所有权,公司系上述交易标的的管理、使用和处置主体。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河北中冀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5年10月8日为估价基准日并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河北)中冀(2015)(估)字第31号为定价依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徐水区兵营路南侧的1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书号为:徐国用(2010)第040号;估价设定土地使用年限为:45年;土地面积为:12,155.86平方米;经河北中冀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5 年 10月 8日为估价基准日出具的(河北)中冀(2015)(估)字第31号《土地估价报告》依据,确定本次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为746.37万元(含税)。
2、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373.19万元;完成标的土地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373.18万元。
3、声明和保证
公司承诺在30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公司保证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查封,公司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及处置权。
受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成立和标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前提条件均已满足,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4、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如未按照约定执行,违约方应按照应付额10%计赔损失。
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让位于徐水县兵营路南侧的1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考虑到该宗地为公司狭长地块,长期闲置,亦不符合厂房建设的选址条件和其他生产用途。公司此次交易行为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2015年初至今,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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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10.2.10之规定,公司与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且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以下独立、客观意见: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建忠先生、杨建国先生、张虹女士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并经上述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出让1宗闲置的位于徐水区兵营路南侧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我们注意到拟出让的该宗地为狭长地块,长期闲置未得到有效利用,且因该宗地狭长原因亦不能满足厂房建设的选址条件和其他生产用途。公司此次交易行为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及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且该项关联交易为偶发性,故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议。
九、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河北中冀不动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北)中冀(2015)(估)字第31号《土地估价报告》;
5、公司与巨力房地产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5-06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监事会就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集中供热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58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让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059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独立董事周绍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拟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成员调整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以信用担保方式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叁亿元人民币,以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期限为一年,具体金额、期限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计算。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5-06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监事张亚男女士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杨会德女士现已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同意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张亚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