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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俞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玉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玉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俞国平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6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5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俞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 年三季度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在2015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银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同意公司2015年度增加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等三家银行申请总计为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银行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和“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7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通知全体监事与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超过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主席殷凤保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在2015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和“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9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银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拓宽银行业务渠道的需要,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银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1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目标银行,新增申请授信目标银行和授信总额如下:

      1、 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2、 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

      3、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此次增加申请授信目标银行后,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8,4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5-040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025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3,452.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64,572.50万元,于2012年8月2日汇入本公司开设的下列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上网发行费等其他发行费用8,991,396.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733,603.17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2]B07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所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 年8 月1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管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3年1月28日,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以自由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 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德电缆”)来实施。2013年2月,本公司与裕德电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专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1、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资24,521.02万元。201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353.27万元。

      2013年2月,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条生产线完工并投入运营,随着市场开发和项目运行逐渐成熟,第一条生产线产能趋于饱和,公司于2014年10月开始规划投入项目第二条生产线,并于2015年7月初完工投入试生产。

      2、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计划投资10,898.50万元。201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3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的原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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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超募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673.36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253.84 万元。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8,25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向华夏银行等商业银行借款。截至2015年9月30日,超募资金节余9.81万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8,25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9.8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为5.97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管理,秉承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相应地减少了部分开支。

      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

      本次全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使用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董事会审议的程序及结果

      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就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和“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募投项目“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和“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均已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促进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完工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发表的专项意见

      作为远程电缆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已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项目剩余资金含利息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公司拟将该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程电缆募投项目完成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