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探索和发展智能可穿戴产品的创新应用,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廿七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探索和发展智能可穿戴产品的创新应用,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奋达智能”),公司持有奋达智能100%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软件开发与销售;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上述信息,以主管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主要目的
经过近几年的市场培育,手环、手表、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逐渐得到大家认可和接受,智能穿戴行业呈快速发展趋势,本次投资抓住智能可穿戴产业的发展契机,专注于智能可穿戴产品的研发与营销,从而有利于占领市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存在的风险
智能可穿戴产品领域从业者众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奋达智能的可穿戴产品是否符合消费者的用户体验及消费偏好具有不确定性,产品市场拓展面临一定风险。
奋达智能的设立登记、批准经营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核准,能否成功注册、获得许可经营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较早进入智能可穿戴领域,已成功研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产品,是能够提供软件、硬件、云计算一体化服务的智能硬件解决方案供应商和服务商。此次设立奋达智能有利于进一步发展与探索智能可穿戴的创新应用,拓宽公司产品线,推动公司转型升级,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廿七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