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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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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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5月25日,于2015年6月2日增设C类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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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领先回报混合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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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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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5年5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5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本基金于2015年6月2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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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方面,3季度经济进一步下滑。经济增长动力的三驾马车均增长乏力,其中消费乏善可陈,进出口数据负增长,投资中的基建投资独木难支,制造业和房地产投资仍低迷;PMI指数再次落入衰退区间,新订单减存货的动能指标显示生产动能很弱。价格指标上,PPI指数加速下滑,工业品通缩持续;CPI受季节性影响小幅回升,但继续大幅上行的空间有限。
货币政策维持宽松,6月底降准后流动性整体较为充裕,尽管股票市场波动以及汇率变化引起了阶段性的资金预期紧张,但央行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国库定存招标等方式及时对冲,平抑资金波动,将资金利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显示央行呵护资金面的决心。3季度银行间七天质押式回购利率均值为2.41%,较2季度回落10BP,且波动率明显降低。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大、外部环境尚不稳定的情况下,央行仍可能适时加大基础货币投放,将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以支持实体经济。
各类别资产表现,信用债表现最为突出,呈现单边下行趋势,其中3年期AA中票和3年期AA城投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45BP、67BP,信用利差压缩到历史低位;长期利率债整季波动下行,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30BP、36BP。货币市场整体延续宽松格局,货币市场利率先下后上,整季波动下行,其中银行间七天质押式回购利率下降20BP,SHIBOR1M利率下降30BP,季末资金面扰动不大。可转债市场表现较差,中证转债指数在股票市场影响下震荡下跌,跌幅约7.2%。股票市场在去杠杆的影响下大幅下跌,期间沪深300指数下跌28.4%。
鉴于市场整体风险偏好的下降且流动性充裕,本基金3季度整体配置在股票方面谨慎操作,债券方面则流动性管理为主。 股票仓位一直维持在很低水平,持仓品种仍是业绩确定的白马成长股。债券方面仍是在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主要买入资质较好的3年内城投债和短融,并适度参与了利率债的交易性机会。
由于人口红利的消失和经济结构转型等因素,我国经济增长中枢下降的趋势尚未结束;短期看,由于国内外需求疲软、价格走弱的局面未得到改善,传统行业去库存压力大;虽然基建支持力度有所加大,短期能减缓经济下行的速度,起到托底经济的作用,但制造业和房地产投资的数据预计依然维持低位,股灾对经济的负面作用也会逐步明显,4季度经济继续下滑的可能性较大。
在经济下行、金融市场和汇率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货币政策不存在收紧的基础,央行维持资金面宽松的动力强;如果短期经济下行的幅度超出了政府部门的忍受区间,不排除央行继续降息并引导资金利率进一步降低的可能,但可实施的空间已不大;央行仍将主要通过常规逆回购释放基础货币,平抑资金波动,降准的实施需根据外汇占款的变化而定。银行间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在2.3%附近应为央行近期合意利率,后期资金利率的下行依赖于央行进一步宽松的货币政策。组合投资上各类别资产的吸引力有所变化。股票市场经过前期的大幅下跌和风险释放后,已经开始出现一些结构性机会,重点关注估值已经合理、业绩增长确定的优质公司。债券市场方面将继续控制组合的久期,密切关注各项宏观经济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以适当久期、中高信用等级信用债为主,利率债配置为辅的操作思路,严格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将坚持一贯以来的稳健操作风格,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密切关注各项宏观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持续保持对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努力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稳定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年3季度,领先回报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3%。
2015年3季度,领先回报C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3%。
4.5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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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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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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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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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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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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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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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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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5月25日,于2015年6月2日增设C类基金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