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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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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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③本基金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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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现金增利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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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4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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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现金增利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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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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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央行继续通过降准、降息等操作实际执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资金面除8月中下旬受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略有紧张外,基本处于宽松状态,回购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并且成交量持续加大。各类短期债券收益率继续下行约20bp,同业存款需求仍然较为旺盛,但收益率受资金面宽松影响也出现一定程度下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在资产的类别配置上绝大部分为短期存款,且在宽松的资金面环境下适当进行了部分杠杆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华夏现金增利A/E本报告期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163%;华夏现金增利B本报告期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77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4季度,由于经济基本面仍不乐观,且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任务仍然较重,预计货币政策仍将偏友好,利率水平有望继续下行,资金面仍将维持宽裕。基于此,本基金将保持适当久期,做好资金期限匹配,在保持较好的流动性的同时努力抓住市场波段机会。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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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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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报告期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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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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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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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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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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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即本基金按持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以摊余的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或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采用“影子定价”,即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00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5.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未发生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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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5.8.5.1 本报告期内没有需特别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5.8.5.2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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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包含A级基金份额、B级基金份额间转换的基金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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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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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列示在“红利再投资”项下一并披露。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事项
2015年7月2日发布关于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5年7月15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年7月20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年8月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2015年8月2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等情况的公告。
2015年9月1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的公告。
2015年9月15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机构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A单笔申购、赎回申请最低限额的公告。
8.2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购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10,000,000元。
8.2 其他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及深圳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满意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业绩统计报告,在基金分类排名中(截至2015年9月30日数据),华夏红利混合在44只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95%)中排名第9;华夏回报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及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分别在39只绝对收益目标混合型基金中排名第11、10和第12;固定收益类产品中,华夏双债债券在88只普通债券型基金中排名第15,华夏薪金宝货币及华夏财富宝货币分别在150只货币型基金中排名第10和第14。
在客户服务方面,3季度,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联手苏宁易购打造华夏家园项目,为网上交易用户提供了优惠便捷的购物通道;(2)网上交易平台开通了活期通购买华夏兴和混合、华夏兴华混合、华夏稳增混合、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行业混合(LOF)、华夏中小板ETF等基金的业务并针对该业务推出4折费率优惠,为广大客户提供了更优惠的交易方式;(3)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服务全面改版,新增快速查账、手机绑定等多项功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自助查询服务。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4法律意见书;
9.1.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1.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