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永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宏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华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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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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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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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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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3月,香港茂硕计划拟以不超过100万美元分阶段认购BRILLIANT公司73,333股普通股,占BRILLIANT公司55%的股权比例。公司已于2014年7月完成第一阶段20万美元的付款,持有其20%的股权比例。公司于2014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2、2014年12月,公司与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证创投”)签订了《关于联合发起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方案》,由茂硕电源和鲁证创投共同发起设立鲁证茂硕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鲁证茂硕”,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作为茂硕电源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2015年2月,深圳鲁证茂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鲁证茂硕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成立。
3、2015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茂硕与瑞盈信融(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信融”)签订《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投资设立瑞盈茂硕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第一期实收资金2000万元),瑞盈信融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1,000万元,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5%,香港茂硕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第一期在成立时实际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45%,该公司于2015年8月正式成立。
4、2015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9月24日,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6次临时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并重新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15年10月12日,公司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相关事项。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508.00万股(含本数),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808.76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或核准。
5、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分别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和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永明”)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为维持与深化各方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联手打造可靠性强、高性价比的LED绿色照明产品与品牌服务,秉承互利双赢的合作原则,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相互确定为合作伙伴关系,2015年-2016年期间,飞乐音响计划向公司战略采购LED驱动电源3亿元人民币,华普永明计划向公司战略采购LED户外驱动电源1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飞乐音响及其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与公司的合作金额为212,081.16元;华普永明及其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与公司的合作金额为5,642,934.90元。
6、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于2015年9月14日与深圳海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资本”)以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完成了新余市茂硕海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茂硕海量”),其出资规模为5000万元人民币,研究院以现金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首期出资500万元,茂硕海量于2015年9月正式成立。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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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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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法定代表人: 顾永德(签章)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114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