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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2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培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 3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州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1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裕中能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广场支行申请金额为8,400万元、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州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1月11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29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州电力”)和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1、本次公司对裕中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86,581.90万元;

      2、本次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对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46,064.56万元;

      3、本次华兴电力对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37,508.12万元;

      4、本次华兴电力对裕中能源提供担保金额为8,4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486,581.90万元;

      5、本次张家港沙洲电力对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含子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37,508.12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527,954.58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71,700.00万元;所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091,854.58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30,000.00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34,4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供以下担保: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裕中能源拟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 3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4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华兴电力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1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各项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广场支行申请金额为8,400万元、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5、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州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上述各项担保事项相关的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家港沙州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州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集英,注册资金:264,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张家港沙州电力资产总额856,197.16万元,负债总额622,004.72万元,净资产234,192.44万元,资产负债率72.65%;2015 年1-9月取得营业收入176,685.10万元,净利润35,163.66万元。

      2、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来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集英,注册资金:8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建设、生产、销售,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358,954.87万元,负债总额257,432.19万元,净资产101,522.69万元,资产负债率71.72%;2015 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7,568.76万元,净利润-3,504.58万元。

      3、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张集英,注册资本:216,4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5 年 9 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 1,260,446.03 万元,负债总额1,058,384.61 万元,净资产202,061.42 万元,资产负债率83.97%;2015 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8,965.81 万元,净利润为48,697.0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裕中能源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裕中能源拟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 3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2、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4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由华兴电力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金额为30,000万元、期限1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及其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各项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3、华兴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4、华兴电力为裕中能源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裕中能源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广场支行申请金额为8,400万元、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5、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1年的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沙州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和张家港华兴电力上述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的担保,相关担保风险较小。2、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3,527,954.58万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5.98%、总资产的41.0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071,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34%、总资产的24.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裕中能源、张家港沙洲电力和张家港华兴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30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

      (注:公司所属上述控股电力公司于2015年5月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51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0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15-131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至5项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5年11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居亮、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15-13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培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至第6项议案为特别议案,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律师、鲁玮雯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