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23 公司简称:鲁商置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彦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中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雪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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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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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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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0,72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2%;其中,通过自有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24,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2%;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5,983,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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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7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与泰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泰安市编号为2015-14号和2015-15号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2015-14号地块土地面积为73183平方米,成交价为20966.9295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15-15号地块土地面积为71362平方米,成交价为20231.127万元,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土地款已支付完毕。
2、2015年7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与济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济宁市编号为2015第14号-3、2015第14号-4和2015第14号-5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2015第14号-3地块土地面积为172687平方米,成交价为51950万元,土地用途为商服和住宅;2015第14号-4地块土地面积为55888平方米,成交价为18895万元,土地用途为商服和住宅;2015第14号-5地块土地面积为20942平方米,成交价为7670万元,土地用途为商服。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土地款已支付39250万元。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临沂鲁商金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泰安鲁商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设立济宁鲁商地产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临沂、泰安和济宁分别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合资公司临沂鲁商金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750万元人民币,占55%;合资公司泰安鲁商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90%;合资公司济宁鲁商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人民币,占90%;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三家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4、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8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98.35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增持完成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072.2779万股,占总股本的53.02%。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7月9日、7月24日、7月30日披露的《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30)、《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32)和《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临2015-034)。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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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彦勇
日期 2015-10-2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