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6日上午9:00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和平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企业经营及资金需求,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一年,信用方式,可循环使用。其中:集团本部债券承销额度7.5亿元人民币,营销分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额度2.5亿元人民币。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5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其中:公司本部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亿元);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授信额度0.5亿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授信额度0.5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授信额度0.5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卫星路)、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柳影路)各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连锁)、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中吉)、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各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欧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同意:为欧亚卫星路、欧亚柳影路各3,000万元人民币,商业连锁、欧亚中吉、超市连锁各5,000万元人民币,通化欧亚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均为12个月。
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5-048号。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15年1--9月,公司新开门店5个。
地区分布为:吉林省4个、内蒙古自治区1个。
经营业态为:购物中心(百货店)3个、连锁超市2个。
变动时间为:1--6月新开购物中心(百货店)1个、连锁超市1个;7--9月新开购物中心(百货店)2个(乌兰浩特欧亚购物中心、永吉县欧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连锁超市1个(吉林市欧亚北山超市有限公司)。
新增建筑面积为:149,857平方米。
3个购物中心(百货店)新增建筑面积133,811平方米。其中:购置建筑面积16,911平方米(欧亚德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自建116,900平方米(乌兰浩特欧亚购物中心100,000平方米、永吉县欧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16,900平方米);2个连锁超市购置建筑面积16,046平方米。其中:(松原欧亚经开超市10,595平方米;吉林市欧亚北山超市有限公司5,451平方米)。
报告期,无关闭门店的情况。
二、拟增加门店情况
拟增加但未开业门店3个。
地区分布为:吉林省3个。
经营业态为:购物中心(百货店)1个、连锁超市2个。
建筑面积为:82,220平方米。其中:1个购物中心(百货店)自建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江源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个连锁超市, 购置建筑面积22,220平方米。
预计开业时间均为2015年12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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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10月26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卫星路)、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柳影路)各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连锁)、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中吉)、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各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欧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为支持上述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公司将为欧亚卫星路、欧亚柳影路各3,000万元人民币,欧亚中吉、商业连锁、超市连锁各5,000万元人民币,通化欧亚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均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南关区亚泰大街8599号
法定代表人:冯玉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欧亚卫星路资产总额14,145.47万元,负债总额8,137.4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8,137.46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6,008.0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657.11万元,实现净利润766.10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9月末,欧亚卫星路资产总额14,413.91万元,负债总额8,597.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8,597.18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816.73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204.30万元,实现净利润498.20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宽城区柳影路万龙第五城2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玉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欧亚柳影路资产总额17,139.10万元,负债总额10,737.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737.22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6,401.88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6,463.99万元,实现净利润1,130.96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9月末,欧亚柳影路资产总额18,400.20万元,负债总额12,306.4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306.48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6,093.72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379.03万元,实现净利润709.70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锦西路交汇万鑫花园3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于惠舫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综合零售(由分公司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商业连锁资产总额85,656.49万元,负债总额26,540.42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59,116.07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9,329.80万元,实现净利润-883.93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9月30日,商业连锁资产总额102,558.95万元,负债总额44,387.5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4,210.34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8,171.45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887.92万元,实现净利润-944.62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霞
注册资本:7,435万元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销售;日用杂品、家电及电子产品、五金、冶金建材、矿产品(需专项审批项目除外)、机电设备、仪器、包装材料、轻工产品、工艺品、纺织品经销;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品种除外);房屋、柜台租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欧亚中吉资产总额22,562.45万元,负债总额16,267.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363.69万元,银行贷款5,900万元,所有者权益6,295.27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836.11万元,实现净利润-186.45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9月30日,欧亚中吉资产总额23,609.21万元,负债总额17,504.6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701.12万元,银行贷款3,400万元,所有者权益6,104.60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13.34万元,实现净利润-190.68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7,435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7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吉林省中吉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64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5、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连锁超市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柜台租赁、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广告业务;连锁分支机构经营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饮料、烟草、日用品、服装等;餐饮服务、熟食加工等。
截止 2014年12月31日,欧亚超市连锁资产总额120,080.95万元,负债总额110,600.5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0,600.56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9,480.39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76,000.97万元,实现净利润9,080.39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9月30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137,456.64 万元,负债总额131,753.3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1,753.38万元,银行贷款4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703.26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011.84万元,实现净利润4,953.26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欧亚车百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欧亚车百注册资本18,547.01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92%;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8,547.0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08%)。
6、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通化市东昌区江沿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伟
注册资本:18,547.01万元
经营范围: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品、针纺织品、劳保用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金银饰品、照像器材、电脑及配件、通讯器材经销;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信息咨询、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场管理等。
截止 2014年12月31日,通化欧亚资产总额41,449.65万元,负债总额17,486.1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486.15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23,963.50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5,849.14万元,实现净利润2,269.45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5年9月30日,通化欧亚资产总额42,696.92万元,负债总额20,038.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0,038.40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22,658.52万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833.67万元,实现净利润1,995.97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8,547.01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3.92%;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8,547.0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6.08%。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欧亚卫星路、欧亚柳影路、商业连锁、欧亚中吉、超市连锁、通化欧亚的运营和资信状况良好,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等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为上述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为欧亚卫星路、欧亚柳影路各3,000万元人民币,商业连锁、欧亚中吉、超市连锁各5,000万元人民币,通化欧亚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均为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王哲、张义华、张树志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本次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阅,该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0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8.55%。
除对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欧亚卫星路、欧亚柳影路、欧亚中吉、商业连锁、超市连锁、通化欧亚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1日 13:3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1日
至2015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1、2、3、4、5、6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分,下午13:30-16:30分。
(三) 登记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席汝珍、程功
电 话:0431—87666905、87666871
传 真:0431—87666813
邮 编:130012
(二)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