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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东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世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80,112,166.56元,减少30.6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入降低,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2、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309,431.12元,增长31.1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587,193.49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摊销采暖费用。

      4、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980,625.06元,增长128.0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购入需安装设备尚未安装完毕。

      5、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065,239.38元,降低43.3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收的货款减少。

      6、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8,615,287.57元,降低了69.1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余额减少。

      7、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增加3,000,830.07元,增长了18460.75%,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分配给少数股东的红利尚未支付。

      8、专项储备期末较期初增加1,321,476.21元,增长38.9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导致。

      9、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1,129,214.17元,降低37.2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15,926,079.50元,减少81.34%,主要原因是: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上期对产品改型、市场需求较小、有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减值,本期该部分资产较少。

      1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1,021,077.54元,降低42.0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509,985.64元,增长291.01%,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缴纳水利建设基金,上年在10月份缴纳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2,785,565.81元,降低50.4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利润同比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卡整车市场销售下滑,重卡离合器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公司名称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艰

      日期 2015-10-26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5-022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360万套离合器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请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目为生产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201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详见公告临2014-005)、第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详见公告临2014-008)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360万套离合器上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告临2014-009)批准同意项目暂缓,控制投资风险。

      该项目总投资为520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项目共投入金额1923万元。此后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经向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申请,获得兵器民字[2015]422号文件批复调整后项目实际投资2136万元,调减批复金额3066万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议案2、3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证券代码:600148 编号:临2015-023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到会监事2名(公司未到监事均授权委托第六届监事会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360万套离合器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请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目为生产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公司201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详见公告临2014-005)、第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详见公告临2014-008)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360万套离合器上能力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告临2014-009)批准同意项目暂缓,控制投资风险。

      该项目总投资为520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项目共投入金额1923万元。此后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经向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申请,获得兵器民字[2015]422号文件批复调整后项目实际投资2136万元,调减批复金额3066万元。

      其中议案2、3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临2015-024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较好的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根据该所工作质量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审计费总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本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48 证券简称:长春一东 公告编号:2015-025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然街2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5日

      至2015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上述议案4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

      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邮寄或传真至证券部。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然街2555号;邮编130103。

      联系电话:0431—85158520

      传 真:0431—85174234

      特此公告。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148 公司简称:长春一东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