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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靳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鸿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郁露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变动原因:

      1、预付账款大幅增加是因为今年扩大基础设施投资,预付设备款和工程款增多。

      2、其他应收款中,上海择仁建筑本年新增往来款424.5万,占到新增总额的96%(预计将于未来几月内收回)。

      3、今年新增德国快速电镀生产线、BC35剥皮线、连拔线等多项在建工程。

      4、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长期未动的设备预付款。今年800万投入在建工程,所以9月末余额大幅减少。

      5、应付票据的增加是因为今年银票用于采购的金额增加.

      6、借款本金增加引起应付利息增加。

      7、其他应付款的减少是由于今年支付年初货款较多。

      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变动原因:

      1、由于缴纳增值税增多及城建税税率调整的原因,作为附加税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增长。

      2、由于上年已提足量减值准备,本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减少。

      3、由于今年年初以后不再持有投资理财产品,所以本期投资收益金额较小。

      4、营业外支出中,去年有质量索赔和罚款支出18.65万,今年未发生。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

      变动原因:

      1、今年出口业务较去年大幅增长,所以出口退税款增多。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主要因为以前年度的押金和备用金收回。

      3、今年投资支付的和收回投资的3000万元指一笔年初发生的投资理财产品,后续不再发生。

      4、本年基本不发生对外投资理财,因此投资收益取得的现金明显减少。

      5、本年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增加,因此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6、今年投资支付的和收回投资的3000万元指一笔年初发生的投资理财产品,后续不再发生。

      7、本期未新增股本。

      8、本年投资力度增大,所以增加借款筹资。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银行贷款保证金收回。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中包含了本年支付的2346万股利,其余为利息支付。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银行贷款保证金支付。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2015年5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25.05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3,527,345股(含33,527,345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靳晓堂先生签署《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靳晓堂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含本数),且不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0%(含本数),签署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详情请查阅2015年5月14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2015年9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832号),认为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B.2015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将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对公司86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0667万股的3.75%。其中首次授予36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0667万股的3.46%;预留3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0667万股的0.2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75%。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4.80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9.60元的50%确定;

      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15年9月1日,本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靳晓堂、靳国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9月1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369万股限制性股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靳 坤

      日期 2015-10-27

      公司代码:603009 公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