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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大盘蓝筹股票的比例不少于股票投资的80%;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9月1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本基金操作相对谨慎,保持了较低仓位并配置了金融等防御类品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20.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4季度及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经济弱势波动,海外股市整体面临美联储加息预期带来的调整压力保持顶部震荡状态。伴随着7月份以来央行不断降息降准,各类资产收益率都下降较多,全市场面临资产配置荒,从收益率比较来看,低估值蓝筹有相对吸引力。针对股票市场而言,一方面是资金泛滥等待配置,一方面是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类公司整体估值偏高且面临业绩下调的风险,在这种背景下选择部分提前调整到位的优质成长股以及有相对比较优势的蓝筹将是不错的选择。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上述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4年10月25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发布《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指出2014年10月24日,鹏博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15号),决定书要求鹏博士对2011、2012、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现金流量表及补充资料的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并对鹏博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5年2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13浙建投MTN001”主承销商,在获知发行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后未及时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的规定。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定,给予工商银行诫勉谈话处分,并处责令改正”。

      对鹏博士、工商银行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该股票经过研究推荐、审批后进入公司股票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分析。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研究判断、按照相关投资决策流程投资了该股票。

      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截至本季度末,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截至本季度末,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5年7月30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发布《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名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本公司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旗下各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经对相关风险进行审慎、充分评估,且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7日起将‘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但不变更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和基金代码。”

      由于本次基金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农银汇理大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号农银大厦50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