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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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名称于2015年7月23日变更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7月24日对外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托管人同意、并报请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3日起将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应修订,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基金名称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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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3、本基金合同自2015年6月25日起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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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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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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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和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象备选库,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取研究信息、投资建议及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的机会。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通过岗位设置、制度约束、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在交易执行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一级市场申购等场外交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有9只基金产品,分别为4只混合型基金、2只指数基金和3只货币基金,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制度,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投资增速下行压力明显,基建托底,随着政府赤字率上调、债务置换降低平台融资成本,基建增速仍在高位;消费平稳好转,餐饮表现出色;出口增速低位回升,美欧日出口改善;前8个月财政支出增速偏高,财政收支缺口压力增大;财政收入增速继续下滑,财政刺激托底力度加强,财政收支恶化;CPI仍在低位,实体经济增速下行,猪肉价格高位回落,食品项CPI回落,非食品CPI项保持稳定。
货币政策持续放松,多层次多结构放水,央行大量放水,对冲资金流出压力;股市大幅调整,打新资金大规模转移流入债券市场,市场资金面极度宽松,但后半季度短端资金成本已从底部企稳;债券收益率曲线呈平坦化下行,期限利差缩窄。本基金在充分考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保持稳健的操作风格,适时调整组合资产的配置,维持适中的债券仓位占比,防范市场和流动性风险,同时自下而上精选短期信用债以防范个券的信用风险,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26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前瞻性指标偏弱,汇丰和中采PMI表现差异,稳增长政策下大中型企业表现优于中小企业,但分项指数的新订单动能均较弱,经济增长动能不强;四季度稳增长压力仍然较大,虽有基建托底,但财政收支压力增大,若地产投资无法好转,经济下行压力难缓。需求不足环境下,叠加猪肉价格回落,非食品CPI项保持稳定,预计CPI仍维持低位。
信用债到期续滚、平台债务置换和再融资,资金需求仍高,但预计央行会有相应宽松政策加以对冲,流动性整体平稳,而股市震荡降低资金阶段性风险,债市大涨后整体空间不大,四季度黑天鹅事件以及市场在三季度末快速冲高,均增加了潜在风险。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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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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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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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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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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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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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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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5.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8.3 本报告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公开谴责、处罚。
5.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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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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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25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5年7月1日披露了《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的公告》;
2、2015年7月2日披露了《国金通用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3、2015年7月24日披露了《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名称变更公告》;
4、2015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国金通用众赢货币市场基金直销通道的公告》;
5、2015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国金通用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取消销售服务费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6、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旗下基金名称的公告》;
7、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开放日公布基金每万份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国金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0-2000-18
公司网址:www.gfund.com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