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5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0月26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谷晓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谷晓娟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谷晓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谷晓娟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苏伟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第三届监事会的成员中,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苏伟先生简历:
苏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77年10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历,武汉大学EMBA,曾任职于湖北电力公司,2005年进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苏伟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