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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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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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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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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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21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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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3季度货币市场流动性整体宽松,7天回购利率季度平均维持在2.4%附近,整体市场收益率快速下滑。本基金3季度新增配置压力较大,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中,降低了配债速度,增加了银行存款的配置比例,使得本基金年化收益保持稳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77%,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345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近两个月的宏观数据出炉后,市场对3季度经济企稳的希冀落空,不仅各项基本面数据再度转弱,PPI也连续42个月同比负增长,已远超上世纪东南亚金融危机后的水平,需求萎缩的速度快于供给收缩的幅度。为了保证经济不发生断崖式下滑,货币当局政策放松空间仍存,市场流动性势必保持充裕,无风险利率下行成为必然。而前期权益市场的震荡使得股票市场去杠杆和谨慎情绪的蔓延,机构整体风险偏好下降,债券配置需求强烈。总体来看,债券市场收益率将震荡下行,债券市场慢牛延续。
本基金管理人依然看好在经济调整债券的长期配置价值,但现有债券收益率曲线过于平坦,短端价值突出,债券资本利得有赖于基准利率下调引导的短端收益率下滑。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在低利率环境下需避免收益率反弹对影子偏离的影响,大类资产配置向超短期债券和存款倾斜;从资产相对价值来看:存款好于债券,依然增配银行间同业存款。由于套息空间下降,杠杆适度降低,选择债券价值洼地择机而动。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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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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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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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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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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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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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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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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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5.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15龙盛SCP002的发行人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6日发布公告:其下属控股孙公司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收到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起诉书》(邮检诉刑诉[2015]149号),于2015年3月9日以被告单位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告人黄进军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加移送审查起诉。
截止2015年9月30日,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最终判决。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等各项指标占发行人合并口径金额的比例较小,以2014年度口径计算占比分别为3.22%、0.62%、1.49%、1.15%。
对15龙盛SCP002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期超短融的发行人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认为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及偿债能力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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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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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