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B283:信息披露
  • B284:信息披露
  •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15年10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4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B416版:信息披露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3年1月30日。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2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本基金已于2014年9 月2 日起转入第二个保本期运作。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事后加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3季度国内经济再度下行。工业增加值跌破6%,CPI在7月份和8月份回升之后也出现回落,而PPI则已经连续20个月环比下滑,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央行季度内再次降准降息,一年期基准存款利率下调至1.75%,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下降至18%(不考虑定向降准)。

      债券市场,在经济下滑、货币政策宽松的背景下,同时股市下跌导致资金回流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震荡下行,信用利差也下行至历史低位。股票市场,在7月份和8月份经历快速下跌之后,9月份呈现窄幅震荡的行情。

      3季度,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维持债券中等久期和中性杠杆水平的策略,获取了较好的收益;股票投资方面,维持股票仓位在较低水平并根据市场波动进行灵活调整,在市场下跌过程中保持了净值的稳定增长。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68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3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64%,基金业绩表现超越比较基准771bp。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4季度,我们认为随着大量基建项目的审批和宽松货币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宏观经济加速下滑的过程有望逐渐结束,但在地产投资下行周期不改、产能过剩下制造业投资增速低迷的拖累下,宏观经济仍难以出现明显的改观;而且在3季度股市的震荡之后,对于居民消费和通胀的压制作用可能也会在4季度延续一段时间。4季度,宏观经济数据低位徘徊仍支持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人民币贬值压力短期缓解,但经济下行压力下贬值预期在未来几个季度仍将反复扰动市场,同时美联储加息进程最终仍将展开,因此货币政策宽松的空间仍然受到约束。

      债券市场方面,宏观经济增长缓慢、通胀低位的背景下,央行将维持资金面处于宽松水平,有利于债券收益率维持低位;虽然随着系列信用事件的暴露,低等级信用利差有所扩大,但居民财产从权益类回流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过程并未结束,配置需求仍然将追逐安全债券的稳定收益,中高等级信用利差仍将保持历史低位。债市投资仍可获得稳定的收益。股票市场则预计呈现震荡行情,场外配置、两融等杠杆行为已经清理结束对市场的压制作用基本消除,但宏观经济的低位徘徊反映在工业企业利润上仍不乐观,预计下半年市场风格将逐步回归到有基本面支持和相对安全边际的优质股票上来。

      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在2015年4季度将采取积极稳健的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维持乐观判断,配置上维持中等久期和适度杠杆的策略。而在股票投资则仍将采取绝对收益的策略,灵活调整仓位,积极捕捉波段性交易机会,个股选择侧重于有业绩支撑的白马股票和国企改革预期确定带来基本面改善的股票。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应当说明的预警事项。

      §5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2015年5月7日起,基金的管理费率进行由原来1.50%调整为0.75%,并修改了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该事项已于2015年5月7日进行了公告,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季度报告、更新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也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efund.com.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135-888或020-8393618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