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江苏省企业创新与成果
转化专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10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江苏省企业创新与成果
转化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收到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15】178号),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本公司申报的“低油超高强聚乙烯纤维及石墨烯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江苏省2015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助经费1,000万元,其中省级拨款资助700万元,贴息300万元。
该笔资金公司将用于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相关系列产品的项目建设,通过石墨烯改性、喷丝板改造、降低含油率和提高结晶度制备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用石墨烯复合改性高强聚乙烯纤维和石墨烯复合改性胶液制备高强聚乙烯纤维无纬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系列产品的质量。该笔资金的取得将为公司上述产品的项目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9号)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好该笔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认真落实公司自筹资金等各项保障措施,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仅收到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文件,资助经费尚未拨付到公司资金账户。在取得该笔资助经费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该笔资金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照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