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资本圈生活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10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9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5版:信息披露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苏中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4.90%,主要系市场低迷,收款困难,大量货款集中在年底回款,期末收到的票据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1.85%,主要系市场低迷,收款困难,大量货款集中在年底回款所致。

      (3)预付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4.88%,主要系公司根据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加大材料采购而导致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4.21%,主要系公司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3.57%,主要系公司本期认购嘉润三板定增1号基金产品2,000万元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52.60%,主要系公司零星工程项目影响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80.67%,主要系公司前期预收账款报告期已结算。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5.87%,主要系公司年初计提的职工薪酬已发放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2.05%,主要系公司应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12)实收资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50%,主要系公司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3)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4.97%,主要系公司实施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4)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重庆龙之泉涂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200万元。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4.86%,主要系2015年2月开始征收涂料产品消费税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01.79%,主要系公司出售北陆药业股票取得投资收益1.24亿元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9.25%,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财政技术开发拨款50万元所致。

      (4)营业外支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2.71%,主要系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所致。

      (5)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54.14%,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93.66%,主要系公司出售北陆药业股票取得投资收益1.24亿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房屋租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公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

      2、报告期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3、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16)于2015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已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北陆药业的总股本由311,273,808股变更为311,129,808股,我公司持有42,370,000股,持股数不变,持股比例由13.61%变更为13.62%。

      4、报告期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出售了所持有的北陆药业部分股票,本次出售后,公司尚持有北陆药业40,000,000股股票, 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2.86%,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出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

      5、2015年7月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通知,化医集团拟于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10日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化医集团于2015年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86%,本次增持前,化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308,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4%,本次增持完成后,化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0,323,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5%。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6、2015年8月31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73,436,888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33,592,220股。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了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33,592,220元,其余登记事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对北陆药业的年初持股比例为13.61%(持有股数为4,237万股),为其第二大股东;2015年5月由于北陆药业实施部分已授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持有北陆药业股数不变,持股比例变更为13.62%;2015年5月2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了所持有的北陆药业2,370,000股股票,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76%,成交金额127,411,200元, 扣除成本和相关交易税费后取得投资收益124,313,338.35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尚持有北陆药业40,0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2.86%。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苏中俊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48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

      注:2015年报告期以公司截止目前总股本433,592,220股计算每股收益,上年同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436,888股计算每股收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主营油漆业务经营正常,利润同比预计稳定增长;

      2、公司业绩增长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出售所持有的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37万股股票取得投资收益12,431万元影响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后进行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4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35天

      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适时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与广东南粤银行重庆分行签署了《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及《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广东南粤银行“宝盈理财”安享06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GDNY_AX_062),期限35天。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收益起始日为2015年10月27日,到期日为2015年12月1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0%。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公告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公司本次出资2,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截至目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金额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6%。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取得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授权,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广东南粤银行“宝盈理财”安享062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GDNY_AX_062)。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收益起始日为2015年10月27日,到期日为2015年12月1日,共35天。

      4、理财产品利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70%。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理财产品资金投向: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全额投资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具体以每期产品的实际投向为准),其中现金比例不高于净资产的10%,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合计占净资产比例为90%-100%(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规定区间)。

      7、本金及投资收益支付:本产品为低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到期后银行一次性返还本金及利息。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广东南粤银行发售的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银行间市场债券、同业存款、融资租赁资产、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信托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风险程度低。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规审计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刊登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包含本次)总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二)《广东南粤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