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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相比期初较少53.42%,主要是支付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2、存货相比期初减少49.33%,主要是处置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相比期初增加71.27%,主要是委托贷款本金较年初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相比期初增加588.64%,主要是支付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5、短期借款相比期初减少83.27%,主要是本期归还部分银行贷款所致。

      6、应付账款相比期初减少47.52%,主要是处置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所致。

      7、应交税费相比年初减少46.68%,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所得税费所致。

      8、其他应付款相比年初增加427.19%,主要是本期收到大额往来款所致。

      9、预计负债相比年初增加738.80%,主要是资本管理业务计提风险准备金增加所致。

      10、营业收入相比同期增加50.22%,主要是资本管理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相比去年同期减少30.69%,主要是本期委托贷款日均余额下降所致。

      12、销售费用相比去年同期增加506.19%,主要是资本管理业务的相关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13、管理费用相比去年同期增加40.13%,主要是资本管理业务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10.77%,主要是利息支出下降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相比去年同期上升2091.97%,主要是资本管理业务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所致。

      16、投资收益相比去年同期下降62.64%,主要是本期委托贷款日均余额下降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去年同期反向变动391.91%,主要是本期收到大额往来款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去年同期反向变动601.75%,主要是支付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相比去年同期增加103.41%,主要是本期归还部分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其他相关议案,公司以人民币26,489.45万元的价格购买泰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万股股权,占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5%,并于2015年6月25日将购买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的全部价款26,489.45万元一次性汇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账户内。目前相关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2)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及说明

      2006年12月28日,公司(曾用名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李波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公司将公司所属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圭斋路营业厅和集里居委会虎形组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给李波,整体转让价格为1,215万元人民币。截至2011年1月26日,李波仍欠公司资产转让款235万元未能支付。 2011年1月27日,公司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波支付余款235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等。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波以公司交付的办公大楼附属土地存在瑕疵及存在其他违约行为为由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共计约439万元。2012年5月9日,浏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李波支付余款235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波不服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2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李波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资产转让款1,863,851.34元,并从2010年10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承担逾期付款损失。目前,该案件正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①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承诺:未投资任何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企业,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熊猫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本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熊猫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熊猫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果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熊猫金控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②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为确保熊猫金控的良好经营运作并保护熊猫金控股东的利益,我公司承诺在作为熊猫金控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我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与熊猫金控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投资、收购从事与熊猫金控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③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载银河湾”)承诺:为确保熊猫金控的良好经营运作并保护熊猫金控股东的利益,万载银河湾承诺在作为熊猫金控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万载银河湾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与熊猫金控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投资、收购从事与熊猫金控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熊猫金控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

      承诺履行期限:2016年10月8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①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承诺:1、本承诺出具日后,本人将尽可能避免与熊猫金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3、本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熊猫金控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有关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人持股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持股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履行关联交易承诺。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熊猫金控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熊猫金控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②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本公司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熊猫金控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3、本公司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熊猫金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熊猫金控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熊猫金控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③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万载银河湾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熊猫金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万载银河湾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万载银河湾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熊猫金控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熊猫金控向万载银河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为避免或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万载银河湾与熊猫金控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万载银河湾承诺将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熊猫金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熊猫金控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4)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万载县银河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保证熊猫金控的人员独立:万载银河湾保证按照熊猫金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证熊猫金控的人员独立,保证熊猫金控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万载银河湾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2、保证熊猫金控的财务独立:(1)熊猫金控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熊猫金控继续保持独立在银行开户,万载银河湾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不与熊猫金控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熊猫金控依法独立纳税;(4)熊猫金控的财务人员不在股东兼职;(5)熊猫金控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万载银河湾不干预熊猫金控的资金使用。3、保证熊猫金控的机构独立:熊猫金控将依法保持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万载银河湾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4、保证熊猫金控的资产独立、完整:万载银河湾将保证不占用、支配熊猫金控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5、保证熊猫金控的业务独立:(1)保证熊猫金控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2)保证万载银河湾及其他关联人避免与熊猫金控发生同业竞争;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杜绝非法占用熊猫金控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熊猫金控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熊猫金控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5)其他承诺事项

      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承诺:鉴于万载县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及醴陵熊猫烟花有限公司资产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所得,为了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伟平先生承诺,如上述两项资产长期闲置,或投入使用后未产生原规划的预期效益,赵伟平先生将以资产原值进行回购;如上述两项资产减值迹象未得到改善,公司以低于资产原值的价格对该两项资产进行处置,赵伟平先生将以处置价格与资产原值的差额对公司进行补偿。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部分土地因权属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赵伟平先生将对损失进行补偿。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 民

      日期 2015-10-27

      公司代码:600599 公司简称:熊猫金控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