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著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主要系期末采购业务预付款结算增加。
(2)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相应的减少持有至到期投资所致。
(3)主要系期末销售业务预收款结算增加。
(4)主要系期末公司所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司按相应比例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5)主要系期末公司所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司按相应比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6)主要系期末美元汇率的上升高于上年同期汇率上升的幅度,导致公司应收Falco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货款产生汇兑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7)主要系期末美元汇率的上升高于上年同期汇率上升的幅度,导致公司应收Falco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货款增加大于上年同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8)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华拓股权转让款,导致公司上期投资收益增加,而本期公司未发生影响公司投资收益的重大事项。
(9)主要系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10)主要系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11)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减少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减少所致。
(1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日期 2015-10-26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5-037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039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 28日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5-038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5—039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深圳市赢润实业有限公司清算歇业
及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深圳市工商局取得了关于深圳市赢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赢润)注销登记通知书。至此,已完成了深圳赢润的歇业工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15年度会计报告中将原已计提的关于深圳赢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8,000,000.00元做相应的核销处理。
一、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02年8月29日公司出资2700万元,上海开开制衣公司(以下简称:制衣公司)出资300万元,投资设立了深圳赢润。成立后,深圳赢润一直无实际经营, “张晨事件”后公司对深圳赢润失去实际控制,且无法取得相关财务资料,当时,与审计事务所沟通后,一直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扣除应付往来款项后,对该项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8,000,000.00元。
2014年末,根据国家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规定要求,公司将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核算科目的深圳赢润28,000,000.00元,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二、本次减值的核销情况
为保证公司对外投资更加规范,提升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2015年8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深圳市赢润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歇业清算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32]公告)
公司于近日从深圳市工商局取得了关于深圳市赢润实业有限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由于深圳赢润已完成歇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将原已计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8,000,000.00元做相应的核销处理。
三、清算歇业及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核销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深圳赢润清算歇业后,将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181,260.30元,资产总额减少2,000,000.00元,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000,000.00元、其他应付款减少2,181,260.30元,股东权益合计增加181,260.30元。
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后,对公司合并报表没有影响,并且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审议程序
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提供了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272 900943 公司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B股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