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发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5-04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完成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340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5】第113号)等有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转让条件。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为1年期,票面利率4.00%,已于2015年10月16日完成认购缴款,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债券认购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第一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如下: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5金控01”,债券代码为“118377”。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1年。
4、债券票面利率:4.00%。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7、发行首日:2015年10月15日。
8、起息日:2015年10月15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率(最后一期含本金)。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10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10月15日。
12、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10月14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