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69 公司简称:*ST银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贾粮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耿营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继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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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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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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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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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期末应收票据收到多于支付。
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基地、无道理公司“退二进三”,漯河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一基地漯国用[2001]0064项下土地及地上、地下附着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该部分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生活纸公司招银租赁将于1年内到期,保证金从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此。
4、长期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生活纸公司招银租赁将于1年内到期,保证金重分类调整。
5、固定资产清理: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基地、无道理公司出售清理资产。
6、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增发资金到位后用以偿还了短期借款。
7、应付票据: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票据到期,不再续做。
8、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辞退福利和冲回未使用部分。
9、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增值税留抵减少。
10、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计提7.5亿元公司债利息。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长期借款2亿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偿还融资租赁款。
12、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9亿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亿元。
13、专项应付款:减少的原因为确认为当期收益。
14、股本:增加的原因为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
15、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6、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留抵减少,应交增值税增加。
17、管理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一基地“退二进三”停产后,维修费减少;人员辞退后薪酬减少;本期冲回部分未使用辞退福利。
18、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无道理公司待售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小于评估值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9、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专项应付款确认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20、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一基地处置在建工程损失和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煤炭赔偿款增加。
21、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的原因为本期收到废纸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税款。
2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的原因为本期收到舞阳县政府退还的土地款。
2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的原因为一基地、无道理公司资产出售所收回的资金净额。
2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的原因为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所收到的资金净额。
2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发资金到位后偿还了借款。
2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融资额度减小支付承兑保证金敞口。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生产基地和公司子公司河南无道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2015年6月29日,公司与漯河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书》,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9,505.00万元(公告编号:临2015-049),截止报告期,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补偿收入;对外处置的设备类资产,公司已与中标方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截止2015年8月24日,公司已收到受让人支付的资产转让款4,181.25万元。
2、2015年7月7日,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该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15亿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5,374,144元整增加到人民币1,249,102,957元整。
3、 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2015年7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住所由原来的“漯河市银鸽路中段”变更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了:“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废纸、废棉等废旧物资的经营”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至工商部门办理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住所变更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公司于2015年7月9号公告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漯河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3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合计不低于100万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64万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披露了《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目前,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54、临2015-062)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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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粮钢
日期 2015-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