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0 公司简称:中毅达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邦兴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旭楠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思华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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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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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公司重组以后原主营业务由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变更为园林建筑施工、苗木销售等,因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导致营业收入变化;
2. 应收款项,公司公司重组以后经营性质发生了变化,客户群体与收款模式发生了变化,营业收入绝对额发生了变化,导致应收款项的增加;
3. 应付款项,公司公司重组以后经营性质发生了变化,供应商群体与付款模式发生了变化,导致应收款项的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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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度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过程中因处置资产取得非经营性收益1.13亿元,截止到本年度9月份,公司未发生重大非经营性收入。
公司名称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邦兴
日期 2015-10-28
A股证券 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5-06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吴邦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邦兴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暂由副董事长任鸿虎先生履行,直至董事会选出新一任董事长时止。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会因吴邦兴先生的辞职而低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能够保证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吴邦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尽快完成因吴邦兴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长、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等空缺职位的补选以及相关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