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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5-084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和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和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5-08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和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3日,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停牌;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现将前述议案涉及的本次申请停牌的相关事项、预计复牌时间和后续工作计划等内容,披露如下:

      一、本次申请停牌的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海外资产的收购。

      二、停牌进展、继续停牌申请和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本次所筹划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全面尽职调查和商务谈判均在稳步推进中,由于涉及海外资产收购,因此在法律、财务、业务、税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沟通协调等工作量较大;截至本公告日,保荐机构等各中介机构正在推进第二轮尽职调查的准备工作。

      综合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后续工作计划和预计完成时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6年1月3日,预计停牌时间(自本次申请起计算)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起计算)不超过6个月。

      三、后续工作计划

      公司后续主要工作包括第二轮全面尽职调查、商务谈判、发行方案论证等。待前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方案。预计公司股票复牌时间不晚于2016年1月3日。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5-08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11月16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提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10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2、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和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两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特别强调事项: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4

      2、投票简称:东山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 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六、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筱寒、张俸铭

      联系电话:0512-66306201 传真:0512-6630717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

      邮政编码:215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1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东山精密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