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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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10月28日,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取消对“暂停本基金所有金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限制。原2015 年9 月24 日刊登的《关于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内容自2015 年10 月28日起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风险提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关于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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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次暂停本基金所有金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 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通联快捷支付业务
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电子直销方式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0月28日起,开通电子直销平台通联快捷支付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持有通联快捷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并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本公司官网直销平台、APP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服务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银行卡范围
目前支持通联快捷支付的银行卡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的借记卡。
其中通联快捷支付工商银行目前支持通过本公司APP手机客户端及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开户。
通联快捷支付所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开通流程等如有变更,以届时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交易提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支持电子直销平台销售的开放式基金。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使用通联快捷支付渠道上述适用银行卡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费率可享受 4 折优惠;若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相应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收取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公司可以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业务咨询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通联支付网站: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蓝鼎控股(证券代码:000971)于2015年9月21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27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