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唐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蓝建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惠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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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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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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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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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11月26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金港资产签署了《资产置换框架协议》,公司拟以其持有外服公司不超过40.2%的股权与金港资产持有的保税港务不超过49%的股权进行置换。
2015年7月16日,公司与金港资产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公司拟以持有的外服公司40.2%的股权与金港资产持有的保税港务45%的股权进行置换,差额部分7,291.66万元由公司向金港资产以现金进行补价。
2015年9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保税科技进行产权置换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36号)。
(2)2015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486号)。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中期票据,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置换银行贷款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3)报告期内,公司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839.1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078.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收购长江时代固体仓储类资产、偿还银行贷款。2015年9月1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46号)。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保港基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张家港保税区投资设立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在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蓝建秋
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勇
日期 2015-10-27
公司代码:600794 公司简称:保税科技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