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财富管理
  • 4:新闻·公司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评论
  • 8:研究·宏观
  • 9:研究·市场
  • 10:数据·图表
  • 11:书评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A1:汽车周刊
  • A2:汽车周刊
  • A3:汽车周刊
  • A4:汽车周刊
  • A5:汽车周刊
  • A6:汽车周刊
  • A7:汽车周刊
  • A8:汽车周刊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MPOS通过“银联”和“银检”认证的公告
  •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2015年10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8版:信息披露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MPOS通过“银联”和“银检”认证的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6人,独立董事袁志刚因出国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童全康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庄立峰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15年9月末通过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公司决定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期年初余额为919,512,587.58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8,487,727.40元,期末余额为1,838,000,314.98元。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对象为开发成本—“依云郡项目”,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918,487,727.40元,累计计提1,670,174,106.66元。

      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期利润总额918,487,727.40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918,487,727.40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一)2015年度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其中单个担保对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担保对象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二)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

      (三)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亿元。

      (四)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24,0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60,844.3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51%;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19,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9%。

      特提请股东大会对以上担保情况给予授权,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上述担保额度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有效,有效期到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担保计划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转让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由于当前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回暖动力不足、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公司开发周期长、开发成本居高不下、品牌助推销售的效应不强等原因,为减少亏损,公司拟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其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州城投置业”)51%股权,同时引入具有影响力和强大品牌优势、营销能力的房地产知名企业,共同合作开发依云郡项目,以提升楼盘品质和区域竞争力,以期减少依云郡项目的亏损。

      鄞州城投置业:注册资本9.9亿元,主要开发古林镇薛家片区Ⅳ-8-e(以下称“依云郡一期”)、古林镇薛家片区Ⅳ-12-k(以下称“依云郡二期”)。鄞州城投置业2009年10月13日挂牌取得古林镇薛家片区Ⅳ-8-e、Ⅳ-12-k两块土地,土地占地161亩,容积率1.6。于2010年2月公司取得项目备案表。依云郡一期占地面积57,391平方米,容积率1.6,总建筑面积13.51万平方米。2010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1年1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主体结顶,附属工程施工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尚未预售;依云郡二期占地面积49,977平方米,容积率1.6,项目尚未动工开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鄞州城投置业资产总额210,128.00万元,负债总额187,496.96万元,资产净额22,631.04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0,309.38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鄞州城投置业资产总额133,717.06万元,负债总额203,073.30万元,资产净额-69,356.24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91,987.28万元。

      1、本公司为鄞州城投置业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鄞州城投置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9,600.00万元;

      2、 报告期止,本公司不存在委托鄞州城投置业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3、 报告期末鄞州城投置业累计应付公司的欠款余额为17.28亿元。

      4、出售鄞州城投置业股权后,公司丧失对其的控制权,鄞州城投置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以有权机构评估核准价公开出让鄞州城投置业51%股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补充营运资金,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议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可以一次性发行,也可以分期发行。

      2、发行规模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4、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发行的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但要求本次发行债券的综合资金成本率不高于公司筹资的平均成本水平。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负债结构。

      7、回售和赎回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设回售和赎回选择权,回售和赎回选择权的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9、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十条逐条表决情况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金额和期限的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授权、签署、呈报、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交易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挂牌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5、执行就本次发行及申请挂牌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挂牌、备案文件,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挂牌交易、备案的相关事宜;

      6、如我国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本次债券不能按期偿付的保障措施的议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九、蒙自瀛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水泥储库扩建项目的议案

      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同意蒙自瀛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2万吨水泥储库扩建项目,该项目已经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库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稳定质量,挖掘回转窑的潜力,提高熟料产能,为企业实施差异化战略提供设施保障。项目情况:

      1、建设内容:建设4只Φ15×22m总储量为2万吨的水泥钢板库,及散包装系统。

      2、建设地点:蒙自公司内。

      3、投资估算:2,000万元

      4、建设时间:6.5个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2015年11月17日(周二)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形式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上午9:30召开。会议地点:宁波太平洋大酒店(余姚市南滨江路168号)

      会议议题:

      1、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2、关于转让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1、发行方式

      5.2、发行规模

      5.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5.4、债券品种和期限

      5.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5.6、募集资金用途

      5.7、回售和赎回安排

      5.8、承销方式

      5.9、还本付息

      5.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本次债券不能按期偿付的保障措施的议案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1日

      (上述股东大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询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0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承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转让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本次债券不能按期偿付的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2015-021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7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太平洋大酒店(余姚市南滨江路 168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7日

      至201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一、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报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及其子议案、议案6、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 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 208 号建设大厦 18 楼 1804 室

      邮编:315000 联系人:赵立明、施亚琴

      电话:0574-87647859 传真:0574-83860986

      (四)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13 日、16日工作时间(8:30-17:00),11月17日9:00-9:30   

      六、 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2、 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

      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 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 2015

      年 11 月17 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3、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5、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7、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2015年度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其中单个担保对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

      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

      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24,020.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60,844.31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19,6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因经营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如下:

      (一)2015年度母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其中单个担保对象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担保对象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上对象均包括担保对象的控股子公司。

      (二)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

      (三)2015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计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亿元。

      (四)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1、担保总体情况

      ■

      2、担保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

      ■

      特提请股东大会对以上担保情况给予授权,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该额度内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

      上述担保额度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有效,有效期到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5亿元,公司持有其52%的股份,注册地址余姚市城区富巷北路558号(原城区胜归山),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新型建材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水泥、水泥制品、砼结构构件、轻质建筑材料的制造、水泥熟料的制造及销售;房屋租赁、水泥筒租赁;固体废物资源优化处置利用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3亿元,负债总额7.40亿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4.59亿元,资产负债率53.51%。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5亿元,净利润1.71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14亿元,负债总额7.6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79亿元,资产负债率58.02%。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6.91亿元,净利润0.55亿元。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169号,法定代表人:马林霞,经营范围为:劳务派遣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商业广场建设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照相彩扩;礼服出租;服装加工、干洗;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脑验光、配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家电维修;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惊险娱乐项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玩具、文具、家具、家用电器、化妆品、自行车、花卉苗木的零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76亿元,负债总额5.3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5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0亿元,资产负债率24.77%。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4亿元,净利润1.96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3.38亿元,负债总额7.50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7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9亿元,资产负债率32.07%。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78亿元,净利润1.54亿元。

      宁波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50万元,公司持有其74.87%的股份,注册地址海曙区青林湾西区69、83号2-1,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代建房屋开发经营、本公司房屋租赁。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10亿元,负债总额25.27元,其中短期借款0.8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4亿元,长期借款2.00亿元,资产负债率57.30%。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8亿元,净利润4.95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6.64亿元,负债总额27.96元,其中短期借款0.5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0亿元,长期借款5.86亿元,资产负债率59.95%。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净利润0.10亿元。

      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亿元,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滨湖环路65号(1-2层),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投资;建筑装饰;建材、建筑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7.75亿元,负债总额91.4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00亿元,长期借款5.06亿元,资产负债率104.26%。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5亿元,净利润-5.09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4.07亿元,负债总额98.09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50亿元,长期借款10.56亿元,资产负债率116.68%。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10.28亿元。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陈家寨,法定代表人:叶伯丰,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销售水泥基水泥制品、建材、机电产品、粉煤灰加工、销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2亿元,负债总额3.3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20亿元,资产负债率69.56%。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0亿元,净利润0.79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98亿元,负债总额3.13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40亿元,资产负债率62.85%。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净利润0.38亿元。

      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90亿元,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薛家南路412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室内外装璜设计、施工。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01亿元,负债总额18.75亿元,其中长期借款0.26亿元,资产负债率89.23%。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4.03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37亿元,负债总额20.31亿元,其中长期借款2.96亿元,资产负债率151.91%。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9.20亿元。

      宁波海曙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0.48亿元,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248号,法定代表人:姚冰,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项目投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17亿元,负债总额45.8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00亿元,长期借款3.00亿元,资产负债率99.24%。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08亿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0.48亿元,负债总额50.42亿元,其中长期借款6.00亿元,资产负债率99.88%。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29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24,020.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60,844.3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51%;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19,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9%。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24 股票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为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2015年9月末通过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公司决定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跌价准备期年初余额为919,512,587.58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8,487,727.40元,期末余额为1,838,000,314.98元。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对象为开发成本—“依云郡项目”。

      “依云郡项目”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项目土地于2009年10月取得,土地面积160.05亩,项目分二期实施,建设类型为低密度住宅、高层普通住宅及商铺。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该项目账面原值为2,971,107,917.31元,由于土地成本较高,且利息资本化金额较大,加之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公司经对比目前周边环境、类似楼盘的成交价格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预计该项目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该项目预计可回收金额扣除已有成本和未来估计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918,487,727.40元,累计计提1,670,174,106.66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本期利润总额918,487,727.40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918,487,727.40元。

      三、本次计提履行的程序

      本次计提已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和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4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现将201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5年1-9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上年同期也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报告期无新开工面积,上年同期新开工面积17.5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0%;报告期无竣工面积,上年同期竣工面积36.2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0%;报告期合同销售面积8.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6.55%;合同销售收入11.72亿元(其中住宅10.45亿元),同比增长328.59%;结算面积3.1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4.70%;结算收入3.22亿元(其中住宅3.07亿元),同比下降89.02%。

      二、2015年1-9月,公司出租房地产楼面面积19.34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15.35万平方米、住宅0.44万平方米、工业厂房等3.55万平方米),取得租金总收入25,920.59万元(商业综合体25,554.65万元、住宅205.24万元、工业厂房等160.70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