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57 公司简称:大湖股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志东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志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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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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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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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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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5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6月19日,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5 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29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签署联合声明的公告》中,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截至报告期末,承诺正常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订坤
日期 2015-10-28